
楊某和他的“特效藥”
核心提示:
國慶長假第一天,城關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張掖路金英寫字樓查處了一起非法販賣藥品案件,初步確認藥販子名叫楊某,是甘肅省某市國稅局工作人員。
報上打廣告推銷“特效藥”
9月20日,藥監人員發現某報上刊有一則廣告,公開推銷“治療骨傷特效藥”。藥監人員經過查證發現,藥販子的辦公場所在張掖路金英寫字樓812室。
當天晚上,記者跟隨藥監人員以消費者的身份來到金英寫字樓812室。記者看到,這是一間狹小的房子,里面只有一張桌子和一張床,一名30歲左右的男子正在看電視。
該男子說:“這個藥對骨折、跌打損傷的療效非常好,但藥現在不在這里。你們如果相信我,先交押金,明天我從臨夏帶藥上來。”
“我們怎么相信你呢?如果我們交了押金你不拿貨,我們怎么辦?”記者說。
“我不會騙你們的,我每次都是這樣,先交押金后提貨。我給你們寫個單子,你們大可放心。沒有押金,我是不會提貨的。”該男子回答。
隨后,藥監人員交了100元押金。
“我明天就去臨夏,你們等幾天,藥到了我給你們打電話。”該男子說。
藥販子叫囂“我要起訴你們”
9天后的10月1日早上,就在藥監人員不抱希望的時候,突然接到了該男子打來的電話:“你要的特效藥到了。”
藥監人員立即前往藥販子的辦公場所取藥。該男子拿出一個藍色的塑料袋說:“里面裝的就是你要的特效藥。”該男子要求藥監人員再交200元。藥監人員打開塑料袋后發現,一條白色的紗布上全是黏糊糊的黑膏藥,該男子還向藥監人員介紹了使用方法。
隨后,藥監人員亮明了身份,要求對該男子的辦公場所進行檢查。不料,該男子暴跳如雷,并強詞奪理地說,他是臨夏人,特效藥是從臨夏老家的一中醫店拿的,他在蘭州只是代銷,并說自己是某市國稅局的工作人員,也是執法人員。
藥監人員在現場發現了一張國稅局工作牌和該男子的身份證。原來,該男子名叫楊某,是我省某市國稅局的科員。
隨后,藥監人員對無證經營的“特效藥”進行現場查扣。這時,該男子說:“我是國稅局的法律顧問,你們憑什么翻閱我的票據資料,我不服你們的處理,拒絕在執法文書上簽字,我要起訴你們。”
昨日(10月6日),為了進一步落實藥販子的身份,藥監人員先后與甘肅省國稅局和某市國稅局取得了聯系,初步核實楊某是某市國稅局的在編科員。(于永昭 白永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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