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針見血
“拆著賣”時也要“明著賣”
“別提了,我再也不會買他們的熱水器了。”前幾天和朋友閑聊時,朋友因安裝管線多花了好幾百元而憤憤不平。
消費者是越來越精,一般吃虧上當的事也見多了,買東西時本身就格外小心。但防不勝防,誰能想到買了熱水器還要單獨買閥門,誰能想到買了電視還得買個底座。
一說這個我就想到了趙本山的“鹵不要錢”,連一碗打鹵面都能把鹵和面分開來賣,家電有何不可。看來藝術的靈感還真是來源于生活。
但是,消費者有過這樣一次遭遇之后,對品牌的好感馬上會減弱甚至消失,這種不透明的“拆著賣”很可能就成了一錘子買賣。
顯然,當這一現象成為廠商的普遍手段的時候,依靠行業自律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的。最好的辦法,還是盡快出臺有強制性的條款,買賣雙方一目了然,執行起來也方便。
我們不排斥“拆著賣”,也不排斥收取材料費,但這一切必須事先明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哪怕是價格貴一點,花錢買個放心,大家都輕松。(田叢)
- 對話廠家
配件單賣成廠家利潤新增長點
“羊毛出在羊身上,家電降價幅度那么大,配件上就得找補回來一點。”一位國產彩電廠家的負責人毫不諱言地說,國慶期間他們的一款產品銷售價格甚至低于成本,雖然銷售狀況還不錯,但根本談不上賺錢,必須從別的方面尋求利潤。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讓家電成為“半成品”,配件單賣是廠家普遍采用的招數。而且,配件沒有講價的余地,都已經送貨上門了,一般的消費者也就不會再找麻煩,頂多下次買家電的時候多個心眼。
“在2月份之前,我們的底座和掛架都是免費的,消費者可以任選其一。”某國產彩電的銷售人員介紹說,今年以來銷售下滑的幅度比較大,尤其是國慶期間彩電價格降得太厲害,底座和掛架再免費就真虧本了,“都是金融危機給鬧的,只能拆著賣”。
一家中標“家電下鄉”的企業負責人在和經銷商溝通時,經銷商抱怨利潤太低,賣一臺電視才賺20元錢,該企業負責人支招說,“你一個掛架賣100元,不就有的賺了嘛”。
另外一方面,從國家標準的角度來說,無論平板電視、空調、熱水器,都沒有明確的配件范圍及收費標準。一位企業負責人對此也頗為無奈,他說,換個角度理解的話,掛架本身有成本無可厚非,如果提前就把消費者可能需要也可能不需要的東西強加在價格里,其實是增加了消費者的成本。如果掛架單獨收費,那么對于不需要掛架的消費者來說,就是節約。
不過,正是由于相關標準的缺失,各個廠家按自己的標準來做,消費者不知道哪些配件的費用是包含在整機之內。
- 探討
安裝所含收費項目須明示
從目前的各種法律規定來看,將產品零配件拆開銷售的做法并不違法。我國《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企業生產和銷售的產品必須能夠滿足消費者的正常使用。一些廠商的類似舉動,實際上是在打擦邊球。
不過,根據《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日前,北京市工商局12315和市消協發出提示,銷售空調、熱水器等產品時,必須對安裝中存在的收費項目予以明示。
中國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武高漢認為,原來配備齊全、買來就能用的產品,竟然都變成了半成品,這純粹是部分廠商片面追逐利潤而不顧消費者利益的表現。像平板電視收底座費,這與消費者的習慣認識明顯不符,令人無法接受,由此造成的消費糾紛也難以解決。
工商局12315負責人表示,從消費者反映看,商家所謂的“免費安裝”只是免去了上門工人的工時費,安裝時使用的材料費由消費者自行承擔。由于安裝收費問題沒有法律規定,使得消費者的投訴無法受理。目前,工商部門已向商家發出提示,要求在銷售此類電器時,對于安裝中存在的收費項目要予以明示。
不過,從記者走訪和消費者反映的情況來看,“收費項目明示”只有少數廠商能夠做得到。
而就廠商推薦“更好”產品的做法,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表示,家電產品銷售給消費者都應該是有質量保證的合格產品,如果安裝人員稱原來的備件并不保證效果,或者不保證安全,是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根本不能銷售的,便涉嫌欺詐。邱寶昌建議說,消費者可以向消費者協會乃至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 田叢 張曉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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