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羊城晚報》昨日報道,一種假借“信息咨詢站”名義開設的黑網吧,已在廣州白云、天河、番禺、花都的城鄉小巷遍地開花,并已形成連鎖經營規模,其連鎖店數量已發展到上百家,遠多于正規連鎖網吧的門店。這些黑網吧有關人士對記者直言:“附近的黑網吧都已被消滅得差不多了,我們是有牌照的,沒點實力早就給干掉了。”
這也難怪人家敢這么認為。報道中稱,當文化部門和公安分局的執法人員前往某黑網吧聯合檢查時,卻發現該網吧從事的是“公益業務”,除了《網絡經營許可證》外,大部分證件一應俱全。最后,兩大部門只能因“無工商部門人員在場,無法確定營業執照合法性”而草草收場。
黑網吧業主的一個小花招,就把兩大執法部門打得落花流水,不能不說這又一次將政府治理黑網吧過程中多頭管理、協調無力的行政無能暴露得一覽無遺。
據報道,早在今年1月,就有人向相關部門投訴廣州多地存在這種假借“信息咨詢站”名義開設的黑網吧,省文化廳當時的回復是“已轉有關部門核查”。但近半年過去,核查結果一直未見公布。記者最近調查發現,那些被投訴的黑網吧仍在營業中。
與之形成對比的是,黑網吧的業主們卻很懂得利用自己的“實力”,他們的門面一般裝飾得像政府機構,店內還處處掛起“政府主導”的大標語。
在這樣一個冰火兩重天的落差中,我們不難看出這樣一個吊詭的事實:黑網吧不是一定都要關,也不是全部可以開,即使是對同一個黑網吧來說,也是可以關可以不關的,關鍵看你是否具備“實力”——就像這些有著“信息咨詢站”合法外衣的黑網吧一樣,盡管沒有文化部門頒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但是仍然可以正常大肆營業,遍地開花如何?投訴如何?白云區出動檢查又如何?
這樣的事實也許令人稱奇,但是對于這其中的玄機,我們并不陌生:公權力提供的保護往往是有償的,甚至是可以被當做商品出租、變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會區別對待:即誰出的價高,對誰就越有“實力”;誰出的價低,或者說不出價,對誰就只能表現為“無能”。
之所以有這樣的結論并非妄加揣測,相關部門在歷次黑網吧治理中表現出的“權力尋租”早已是社會公認的事實,并屢屢引起上級部門的重視,例如早在 2007年7月出臺的《廣州市網吧管理工作責任書》中,就明確提出“對充當黑網吧保護傘的公務員嚴懲不貸”;2008年11月,廣州市公安局長吳沙指出,一些黑網吧為什么總是消滅不了,就說明背后有“保護傘”;2009年11月,廣州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再次明確“對充當黑網吧保護傘的公務員嚴懲不貸”。
在這個過程中,權力部門在行政邏輯上的一個痼疾再次暴露無遺,即一方面要明打,暗地里卻要用“實力”進行選擇性庇護,如此折騰反復不為別的,為的只是手上的權力賣個好價錢。只是享受這“實力”庇護的人終究無法一勞永逸,因為那“實力”總在隨著尋租市場變化,可大可小、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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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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