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3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嫁到新加坡的海南新娘只在中國受過中學教育,卻在填寫申請成為本地永久居民的表格上虛報有高中學歷,原本被判坐牢四個星期,但上訴高庭后,獲免牢獄之苦,刑罰減輕為罰款3000元。
被告的律師林小舜說,這起案件跟其他類似案件有所不同。一些被告謊稱畢業自某大學,其實從沒在有關大學就學,本案被告確實是從她謊稱取得高中證書的中學畢業。
被告史榮平(36歲,家庭主婦)在2007年7月嫁到新加坡,目前還不是本地永久居民。她身材瘦削,有點駝背。她聞判后露出笑容。
她和丈夫陳榮坤(技師)還沒有孩子。根據調查,陳榮坤是在2006年到中國海南島旅游時,通過被告親戚的介紹而認識了被告。
兩人開始交往,隔年3月決定結婚。陳榮坤在被告前來新前,通知她把一些證件包括教育證書帶來。被告找不到初中畢業證書。他的弟弟因此付了20元人民幣,找來一張據稱是被告讀過的中學所發出的高中畢業證書。
她在2007年6月21日抵達新加坡,并在7月跟陳榮坤結婚,過后在丈夫擔保下以長期訪問準證居留。同年9月她到移民與關卡局申請取得成為永久居民的入境準證,并在表格上謊稱有高中學歷。
證書新引起懷疑
主控官邱金龍副檢察司22日告訴朱漢德法官,由于被告提交給當局的畢業證書看起來很新,引起當局懷疑,追查之下發現證書是偽造的。
邱金龍副檢察司說,由于被告欺騙政府部門,根據判例理應坐牢。
一般上,提供假資料得逞的被告是被判坐牢兩個月。初庭法官考慮到被告并未獲得永久居留權,只是意圖犯罪而把刑期定為四個星期。
初庭法官也認為,被告不僅在申請表格上填寫不實資料,更提交偽造文件,只判罰款不妥當。
律師22日在被告上訴的審訊中說,被告申請永久居民權所填寫的表格,是為跟新加坡公民有家屬關系的人而設,并非是另一種以學歷及專業等專長作為申請條件的表格。此外,偽造的證書也不是被告本身取得的。
他說,被告面對的觸犯移民法令罪名,可被判罰款最高4000元,或坐牢最長一年,或兩者兼施。因此,監刑并非是強制性的。(人名譯音)(記者 韓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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