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加強年所得12萬元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管理。有媒體用的標題是:中國摸底“隱形富豪”(6月10日《揚子晚報》)。
哪些人是稅務總局眼中的“隱形富豪”和高收入群體呢?稅務局人士透露,主要包括演出市場、廣告市場、個人投資者、建筑安裝業、律師業等12個高收入行業。重點監控對象還包括《福布斯》發布的中國大陸百名富豪排行榜上的名人。
顯然,從人們的經驗看,稅務總局的監控對象缺少了一個最重要群體,就是官員。官員雖然沒有明星吸金所擁有的魅力、廣告商賺錢所擁有的忽悠本領、律師賺錢所擁有的專業技藝,卻擁有最稀缺的資源——許可和分配的權力,出賣這種權力,他們無須任何勞動,不創造任何價值——文強貪腐所獲得的財富清單,足以讓任何一個企業老總相形見絀。
說這些,并非指責稅務總局盯錯了人。稅務總局不是中紀委,不是監察部,不是審計署,他們只承擔收繳稅收的事務性工作,擔當不起反腐的重任。稅務部門只監管合法正當的收入并對其征稅,而官員的腐敗收入顯然是違法的黑色和灰色收入,即使發現了也不是征稅,而是依法沒收。強調官員群體可能有最多的“隱形富豪”,是想表達這個意思:稅務部門這種摸底“隱形富豪”的勁頭如果被負責反腐的部門效仿,就非常好了。
看看稅務部門在摸底“隱形富豪”上有哪些手段。首先是確定重點監控對象,建立了重點納稅人檔案;然后是強化對12萬元以上年所得的收入群體自行申報的監管;再就是摸清高收入行業的收入分配規律。這種摸底“隱形富豪”的手段很值得反腐部門效仿。
首先是確定重點監控對象,這當然是必須的,雖然每種權力都有腐敗的可能,但從腐敗規律看,顯然是權力越大越容易腐敗,資源越稀缺的部門越容易腐敗——比如前段時間《人民論壇》調查就顯示,國土局長最高危。隨即江西就曝出該省國土三廳長先后落馬,確證了這種排名。對“腐敗重災區”的重點監控,就能順藤摸瓜地揪出腐敗。
然后是強化對自行申報的監控。這個問題上我非常不理解,對普通公民早就要求年收入12萬以上須進行財產申報,可在對待官員群體上,為何一直拒絕施行這一制度。輿論喊了許多年,專家提出了無數方案,可這一改革一直都是漸而不進,沒有地方真正地實施。為了征稅,政府有利可圖,就那么亢奮于監控公民的收入,讓公民自行申報財產,可輪到官員自己時,到了反腐問題上,政府必須放棄既得利益,就一再地刻意回避“財產申報”了。于是出現了官員不申報財產,反而要民眾申報的怪象。民眾報了,輪到官員了,卻無人跟進。如果把為了征稅而摸底“隱形富豪”的那一套用在官員身上,反腐敗早就不是什么大問題了。(北京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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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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