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民印象中,環衛部門是一個“清水衙門”,但檢方根據一封匿名舉報信挖出了藏在門頭溝、石景山兩區環衛系統內的受賄窩案。昨天,石景山檢察院通報,石景山環衛中心和門頭溝區環衛中心6名領導因涉嫌受賄被立案偵查,為了競標成功而行賄的田、靳二人落網。
>>案件核心
舉報信揭發受賄案
4月前后,檢方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信中揭發石景山環衛中心領導董某受賄9.6萬元,行賄者是北京一家公司的項目負責人靳某。檢察官告訴記者,接到舉報信時第一感覺就認定這封舉報信存在真實性。
檢察官從行賄者入手,查明靳某是北京南粵裝飾有限責任公司的項目經理。檢察官將靳某帶回檢察院的同時,將環衛中心基建科科長閆某請到檢察院,以了解石景山環衛中心相關情況。面對檢察官的詢問,閆某交代了自己受賄的問題。他交代曾收受靳某1.5萬余元。另據靳某交代,他還行賄石景山環衛中心紀檢書記董某3萬元。董某隨后被檢方立案調查。
天津市漢沽區小王莊綜合制品廠廠長田某是本案中的一個關鍵人物,他因出現在閆某業務往來的單據上而浮出水面。據董某交代,曾收受田某的賄賂。
對田某進行訊問時,讓檢察官意想不到的是,他一個人就交代了門頭溝區環衛系統4名官員的受賄行為,涉及門頭溝區環衛中心主任王某、副主任劉某、業務科科長張某和二隊隊長禹某。田某稱,他共行賄十余萬元。
行賄者“投資”長遠
在此次窩案中暴露的干部,其涉案金額并不太大,最多的十余萬元,但涉案嫌疑人上至環衛中心的“一把手”,下到清潔隊隊長,既有即將退休的,也有參加工作不滿10年的,主管業務范圍包括廁所的承建、裝修、設備采購和垃圾的清掃。
檢察官表示,行賄者不僅僅是為了一次項目的合作,而是想通過好處費,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建立好的合作關系,以后便可以拿到更多的項目。如田某向門頭溝區和石景山區環衛系統供應垃圾箱和吊裝設備。“像集裝箱那么大的垃圾箱,吊裝設備是指垃圾被壓縮成塊后,向車上裝運的工具。”檢察官稱,其實提供這些設備的工程款項并不多,田某卻向環衛系統人員行賄十余萬元。
靳某是搞土木工程的,在承辦廁所裝修以及改建工程時,向相關領導行賄了4萬余元。而他的這次行賄,也是為了能夠打開好的“局面”,為了以后好辦事。>>斂財招數
欠條變賄賂
據檢方介紹,張某曾是門頭溝區環衛中心業務科科長,今年52歲的他自己開了一家保潔公司。之前為了公司的啟動資金,他選擇了收受好處費。年初,他向一家有業務往來的公司相關負責人借了6萬余元,這筆錢用于其妻妹購車,借款人處寫的也是妻妹的名字。此后,張某的妻妹將錢分幾次交給了他,讓他還錢。一次,該公司為了承包相關業務,找到張某幫忙,并將借條帶了過來,當面撕掉。對方表示,錢不用還,只是希望張某在公司承包業務方面給予幫忙。張某默許后收下了妻妹給他的還款。
借嫁女斂財
據檢方介紹,禹某從2003年開始擔任門頭溝區環衛中心二隊隊長,主管垃圾清運等業務。2009年9月,禹某的女兒結婚前夕,禹某的業務客戶聞訊紛紛登門拜訪,少則5000元,多則上萬元,都想借這個機會和禹某搞好關系,希望能夠在業務上得到禹某的關照。禹某對送上門來的好處也沒有拒絕。
此后,業務客戶每到逢年過節都會給禹某送錢送物,禹某也沒有拒絕,涉嫌受賄的數額越來越大,直到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目前,禹某因涉嫌受賄9萬余元,被石景山檢察院批準逮捕。>>暴露問題
權錢交易雙方都是長期往來
檢察官張濤表示,該起案件中,行賄者和受賄者都是長期相識。一個相關部門的管理層,只有在熟悉了業務的情況下,才會與行賄者產生默契。“一個不了解情況的新領導是絕對不敢收受賄賂的。”如果建立領導輪崗制度,就會有效控制行受賄案件的發生。不過建立梯次后備干部培養機制是實行這一制度的關鍵。
窩案是否反映了環衛系統內部存在采購審批、建筑投標等環節缺少監督部門,從而導致行賄受賄問題?檢察官表示,像田某,2002年就在門頭溝開始承包垃圾箱工程,他對環衛中心人員從上至下進行行賄,已經沒有什么部門可以對他這樣的行賄者進行監督了。
政府采購存在監管盲區
市容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政府采購”規定,50萬元以上的建筑采購和10萬元以上的商品采購需要公開招標。建一個公廁,按每平米4000元的標準,像石景山和門頭溝等地區,一般能建設60平米左右的公廁,一個公廁下來20多萬元,如果只建一兩個公廁,就達不到50萬元的標準,環衛中心負責人就能利用這個機會指定建設方。商品采購也是如此。這中間就會有人乘機鉆空子,為自己謀取私利。(記者 穆奕 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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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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