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河北省靈壽縣“一號工程”——張石高速行唐南出口至靈壽縣城連接線工程,其靈壽段靈壽鎮南托村等被占地拆遷村民反映,他們相信政府的“口頭協議”承諾,拆除了自己的房屋,但拆遷后鎮政府“變臉”,補償標準大幅“縮水”,讓村民有苦難言。(5月26日中新網)
騙拆!看完消息,我的感覺就是“騙拆”。之前,我們看疲了聽慣了強拆、非法拆遷,如今拆遷詞匯中再添新成員。何謂“騙拆”?就是地方政府利用當地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先給或先答應群眾合理的補償標準,待群眾自己拆遷后,再以各種理由改變補償標準。南托村涉及拆遷的11戶村民,就當了一回被騙拆的典型。
事實上,拆遷補償正是拆遷前鎮里和村里干部“口頭協議”承諾的那樣,凡是在公路拆遷范圍內的房子,都按評估價補償,宅基地也按耕地的區片價每畝4.9萬補償,如提前拆遷另加每平方米20元~30元的獎勵政策。這個標準是該工程指揮部給的,只是鎮里并不想把補償全額給被拆遷戶,按靈壽鎮黨委書記馬地震的說法就是鎮政府要做一個“二道販子”,從中扣留一部分。換言之,就是鎮里要“雁過拔毛”給自己留一點好處。因而就有了“騙拆事件”。
由這起“騙拆事件”可知,絕大多數群眾是通情達理的,只要補償合理,群眾是不會“為難”政府的。可以說,絕大多數補償糾紛都是補償不合理造成的,幾乎每一起補償糾紛的背后都有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魅影。
拆遷不能侵害群眾利益,這是政府的道德底線和政策底線,然而,無數的強拆或違法拆遷說明,個別地方政府已經喪失了道德底線和政策底線。如今又出現了騙拆!某些基層官員已經把公信力當成了取得GDP和政績的籌碼和工具,他們竟置群眾利益及有關法律法規于不顧。強拆或違法拆遷的“殺傷力”已經很大了,而今的騙拆更具“殺傷力”。因此,我們既要防止“強拆”,更要防止“騙拆”!將那些用拆遷來與民爭利的官員繩之以法。張魁興
![]() |
【編輯:吳博】 |
![]() |
相關新聞: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