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晚,宜賓市宜賓縣柏溪鎮桂圓賓館門前發生一起車禍,一輛白色小汽車撞到一輛停在路邊的三輪車后離開現場。據了解,白色小汽車車牌號為川OQ0056,為宜賓縣公安局所有,當時駕車的是宜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晏旭龍。昨日,記者獲悉,晏旭龍已被停職,該案目前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宜賓縣公安局表示,將依法依紀從嚴處理。
傷者:
路邊聊天被小車撞了
被撞的三輪車車夫名叫何中清,今年37歲。躺在宜賓縣人民醫院病床上,何中清說,事發時是當日晚9點過。“我正在收車準備回家,在桂圓路碰到一個熟人,我們就將車靠在路邊聊天。”何中清說,撞他的是一輛白色小汽車,速度很快,他想躲,但根本來不及。
事發現場距撞車不遠處有一棵行道樹和一根金屬的電桿,電桿的底部有一個很深的凹槽,目擊群眾說,這是當天的車禍留下的痕跡。“我被撞飛在電桿上又彈了回來,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何中清說,自己醒來后已經被送到了醫院,目前傷情不嚴重。
目擊者:
撞人的是川OQ0056
“撞人的白色小汽車車牌號碼是川OQ0056。”目擊者說,撞到人后,白色小汽車幾乎沒停就開走了,現場很多群眾跟著追上去,但都無功而返。
“我當時正站在路邊和何中清聊天,那輛白色小汽車速度很快,撞到何中清時的聲音大得嚇人。”當時和何中清站在一起的另一位三輪車車夫說,事發時“嘭”的一聲,白色小汽車停了一下,馬上就開走了,他跟著追了幾十米遠但沒追上。“我眼睛不太好,但我聽見旁邊還有人在喊記下車牌號,尾號是‘0056’。”
“我們懷疑駕駛員喝了酒,而且公車私用,要不然撞到人后怎么會跑?”幾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擊者說,他們都知道這個車牌號是公安局的,事發時是晚上9點過,如果是執行公務的話,撞到人可以請保險公司來處理,用不著逃。目擊者說,見肇事車開走了,圍觀的群眾立即報警,并打了“120”。
公安局:
當事民警已被停職
宜賓縣公安交警大隊表示,通過調查,可以肯定駕駛員晏旭龍沒有酒后駕駛。宜賓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一位負責人證實,牌號為川OQ0056的白色小汽車確實屬于宜賓縣公安局所有。一位知情民警稱,事發時晏旭龍用車并不是因私,晏旭龍事發后告訴他,當時離開現場是“因為害怕”。
據介紹,宜賓縣公安局得知車禍情況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班子會,并作出讓晏旭龍立即停職配合調查的決定。縣公安局領導多次前往醫院看望受傷的三輪車車夫。晏旭龍本人也前去醫院探望傷者并當面致歉。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之中,何中清也有望近日出院。宜賓縣公安局表示,該案將依法依紀從嚴處理。
成都商報記者 何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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