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躲貓貓”事件發生后,引發了全國看守所大規模、強力度的整頓。近日,全國政協委員李鉞鋒建議,盡快啟動立法程序,明確規定看守所的管理和法律監督體制,細化法律監督職能權限,全面規范看守所的執法行為。中國青年報記者就此對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趙春光進行了專訪。
牢頭獄霸是“頑癥”,不是“絕癥”
“牢頭獄霸是監所‘頑癥’,但不是‘絕癥’,只要對癥下藥,這個問題一定能徹底解決。”趙春光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牢頭獄霸”的成因復雜,但監管領導不重視、警力不足、缺乏實時有效發現和控制措施,是比較突出的幾個方面。
以警力不足來說,這是公安監管場所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看守所里,民警與被監管人員的比例不足8%。受此之限,過去在一些羈押量高的監管場所,監管民警挑選個別表現好的在押人員,協助管理監室內的各項事務。久而久之,這種“拐棍”行為滋長形成了“牢頭獄霸”。
2009年4月,公安部召開全國公安監管工作會議。這是公安監管工作一次里程碑式的會議,解決了制約公安監管工作發展的重大問題,對新形勢下公安監管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決策部署。
針對看守所警力不足的問題,公安部經過科學測算,制訂了看守所必須配備的最低警力標準。
據了解,小型的看守所,“必配”警力不得低于8%;500人以下在押人員的看守所,“必配”警力為在押人員的12%;500~1000人,這個比例是10%;1000人以上的,最低警力的配備標準為7%。
“去年,看守所警力增加了9000人。”趙春光說,全國的看守所目前基本上做到了民警進監室,在押人員幾點起床、幾點作息、幾點學習,在押人員的鋪位問題、監室的值日問題等,全由主管民警負責。
據統計,全國公安機關管理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各種刑事和行政監管場所現有6000余個,每年收押收治各類人員數百萬人。從2009年4月至今,沒有發生一起“牢頭獄霸”致在押人員非正常死亡事件。
“這個‘零’的突破,在歷史上是罕見的。”趙春光說,工作基礎好的看守所,已經杜絕了“牢頭獄霸”現象。
駐所檢察室對看守所監管執法活動實行動態監督
“完善的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機制是公安監管工作的重要保障。”趙春光說,全國監管工作會議后,公安部從內部監督、檢察監督和社會監督三個方面加強完善了看守所監督機制。
2009年3月,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看守所督促檢查切實抓好工作落實的意見》,規定將采取突擊檢查、夜間檢查、定期檢查、視頻檢查等多種方式,重點檢查各項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以在全國看守所建立起督促檢查工作機制。
“督察民警憑督察證件隨時可以進入看守所,突擊檢查看守所民警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等情況。”趙春光說,監管局發現一個問題就要查處一個問題,嚴格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而加大檢察機關在看守所監督中的作用,已成共識。
在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126個監室的墻上都張貼了駐所檢察官的照片。“這樣,在押人員就會分辨清楚誰是檢察官,如果在押人員覺得不便與公安機關的民警反映情況,便可以在檢察官巡視‘筒道’時,直接向檢察官反映。”西城區看守所所長張寶力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
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做好看守所與駐所檢察室監控聯網建設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決定將看守所監控系統與駐所檢察室監控設備聯網,以實現對看守所監管執法活動的動態監督。
《通知》指出,看守所提供監控圖像范圍包括在押人員監室、放風場,監管民警巡視通道、管理通道,看守所提訊室、會見室、禁閉室和看守所收押大廳、監區圍墻。由是,駐所檢察室可以對看守所內的監管執法活動進行直觀、嚴密、及時的動態監督。
張寶力介紹說,“圖像監控室的圖像記錄可保存15天,檢察室的檢察官可隨時抽調觀看這15天內的監控圖像畫面。”
據了解,2009年4月20日至9月,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部署開展的全國看守所監管執法專項檢查活動中,全國檢察、公安機關嚴查“牢頭獄霸”行為,清理有“牢頭獄霸”行為的在押人員2207人,其中已有36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有166名監管民警因失職、瀆職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5名監管民警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7名檢察人員因檢察監督不力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看守所對外開放,接受社會監督
“躲貓貓”事件后,盡管專家學者對民間團體承擔或者參與司法案件調查的做法未予肯定,但在看守所、監獄等羈押場所引入民間組織的監督,如公民代表對羈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巡視等,這在國外是比較普遍的做法,應該成為完善看守所監督機制的一項具體舉措。
趙春光表示,羈押犯罪嫌疑人的場所具有較強的封閉性,社會對其了解的方式有限,了解途徑少,進入程序嚴格,“即使是公安機關的民警,不辦案,也不能進入看守所。”因此,社會上的人對看守所了解會越來越少。
“解決的辦法就是要適當地提高透明度,讓人民群眾和社會團體具有一定的途徑。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獲得觀察、了解和監督的機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副所長謝鵬程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2009年5月,公安部在全國范圍內確定10個省、區、市、縣作為看守所的試點。“在遵守看守所相關保密原則的前提下,外界公眾了解看守所的基本情況和民警的執法情況是非常必要的,這樣可以增加社會公眾對我們的了解,同時澄清社會公眾對看守所的一些誤解,甚至偏見。”趙春光說。
北京市西城區看守所是試點之一。要參觀的單位、團體,首先要到看守所來申請,看守所進行初步的審核,然后報上級部門批準。“一個星期之內就能給予答復。”張寶力對記者說,自2009年8月西城看守所實行“對外開放日”制度以來,看守所已接待6批人員,將近200人參觀了看守所。
“目前,看守所尚未接待過個人,只接待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來所參觀的人員主要是在押人員家屬、新聞媒體、律師、學生和機關單位的人員。”張寶力說。
“在押人員不但擁有良好的生活硬件設施,患病的在押人員也能夠得到及時的醫治;在押人員的合理要求,監管部門能夠給予合理的解決或者及時的幫助。”張寶力說,“通過來看守所參觀,參觀者徹底改變了想象中對看守所的印象。”
趙春光表示,今后將全面推進“陽光監所”建設,穩步推進公安監管場所對社會開放,提高公安監管工作透明度,擴大公眾對公安監管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記者 李麗 實習生 于子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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