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抓緊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以黨風廉政建設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設新要求新舉措,既要整體推進,又要著力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尤其是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當前,要著重抓好以下工作。
1.堅決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嚴厲懲處腐敗分子和整治消極腐敗現象。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決不讓任何腐敗分子逃脫黨紀國法懲處。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嚴厲懲處利用人事權、司法權、行政執法權、行政審批權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深入開展商業賄賂專項治理,嚴肅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在堅決懲處受賄行為的同時,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準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依法查處中資企業在國(境)外的商業賄賂行為以及國(境)外經濟組織在我國內地的商業賄賂行為。嚴肅查辦嚴重侵害群眾利益案件、群體性事件和重大責任事故背后的腐敗案件,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產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嚴肅查辦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完善反腐敗協調工作機制。健全紀檢監察機關辦案工作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嚴格執行有關依紀依法辦案和安全文明辦案的規定。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紀效果。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進一步發揮查辦案件懲戒和治本功能。
2.認真落實并抓緊完善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舉措,反映了群眾的熱切期望。要修訂完善《關于黨員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領導干部要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要加強監督檢查,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健全相關制度規定,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公職人員管理。
3.堅持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整治奢靡之風。各級黨政機關要嚴格執行中央的有關文件精神,著力抓好以下工作:(1)繼續嚴格控制因公出國(境)團組數、人次數和經費支出,完善因公出國(境)管理制度。鞏固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國(境)旅游的長效機制。(2)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干部配置用車,積極穩妥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3)進一步規范和改革公務接待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聯誼活動等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4)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違反規定購建、裝修辦公用房。(5)認真解決各種慶典、研討會、論壇過多過濫的問題。對鋪張浪費、奢靡享樂、揮霍公款的,必須嚴肅處理。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金融機構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關制度,認真抓好落實。
4.深入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和“小金庫”等專項治理工作。要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領域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嚴肅查處建設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對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領導干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及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房地產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完善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物資采購以及土地使用權、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監督機制。加大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堅決切斷“小金庫”的資金來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金融、司法等領域專項治理工作。
5.積極推進黨務公開工作。推行黨務公開,增強黨組織工作的透明度,是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實行黨務公開的意見》,在黨的基層組織全面推行黨務公開。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公布黨內信息,暢通黨內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加強黨務公開工作聯系點建設,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監督檢查、考核評價、激勵懲處、責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黨務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縣委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試點工作。逐步推進黨的地方組織黨務公開。
6.拓寬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強反腐倡廉輿情網絡信息的收集、研判和處置。互聯網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渠道。要落實和完善人民群眾參與反腐倡廉建設的有關規定,健全網絡舉報和受理機制,發揮群眾在懲治和預防腐敗中的積極作用。要注重對反腐倡廉輿情網絡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對網絡輿論熱點問題及時作出回應,對重大案件適時公布信息。加強正面引導,積極探索利用互聯網等傳播手段開展反腐倡廉宣傳的新途徑,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這些工作是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的重要內容,也是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建設的迫切愿望。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實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氣力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實加強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大力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著力解決黨員干部在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領導作風和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作風的改進,促進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切實加強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作風建設。大興密切聯系群眾之風、求真務實之風、艱苦奮斗之風、批評和自我批評之風,加大對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作風方面突出問題的整頓力度。堅決糾正脫離群眾的不良風氣,堅持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定期下訪、及時閱處群眾來信,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反饋、限時辦結。大力整治文風會風,嚴格控制發文數量和范圍,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經費、規模。堅決糾正違背求真務實精神的現象,健全促進科學發展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治懶治庸力度,堅決制止搞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生活會制度,把黨性分析作為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堅決反對上下級和干部之間逢迎討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風,不斷增強黨內生活的原則性和實效性。各級紀委要加強對作風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引導領導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風,及時發現和糾正少數領導干部在社會交往、休閑娛樂、生活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征地拆遷、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健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加強對征地拆遷行為的監管,督促落實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關社會保障機制。嚴厲打擊制售假藥劣藥行為,嚴格落實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集中整治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問題,嚴肅查處環境保護方面的違紀違法行為。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加強對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和救災救濟資金以及政府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大額資金的實時監控。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治理各種加重企業負擔的問題。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誠信建設,規范行業協會、市場中介組織、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和收費行為,鞏固清理規范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實推進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認真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落實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規定,規范職務消費;制定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完善國有企業權力運行制衡約束機制;加強對企業重要經營領域和關鍵管理環節的監督,不斷深化企業效能監察工作。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加大對強農惠農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切實解決虛報浮夸、與民爭利等問題,加強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加強高等學校、公用事業單位、城市社區黨風廉政建設。積極探索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新社會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建設的途徑和方法。
(四)強化教育和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廉潔自律
以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為重點,加強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潔從政教育,促使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深入開展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強對廉政勤政先進典型的宣傳,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制定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
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認真貫徹黨內監督條例,加強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嚴格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制,抓緊完善配套制度。認真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巡視工作。中央巡視組要在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巡視的同時,繼續有選擇有重點地對中央金融單位和國有重要骨干企業進行巡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巡視組要繼續把市(地、州、盟)和縣(市、區、旗)作為巡視重點,有選擇地開展對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國有企業和高等學校的巡視。健全巡視工作領導機制,選好配強巡視干部,加強巡視成果運用。繼續加強對省部級主要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加強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審計。嚴格執行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誡勉談話、函詢、質詢、罷免或撤換等制度。認真執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廉政勤政、選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況的規定。深化政務公開,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深化廠務公開、村務公開和公共企業事業單位辦事公開,進一步暢通公開渠道。加強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績效管理制等制度,促進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堅持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專門機關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發揮好新聞輿論監督作用,增強監督合力。
認真執行中共中央即將頒布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及其他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督促有關部門完善領導干部住房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糾正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在集資建房、低價購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違規違紀行為。進一步規范領導干部離職或退休后的從業行為,不得違反規定在企業和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等單位領取報酬。規范各類學會、協會、基金會準入制度,加強對其資金管理。
(五)深入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進一步做好治本抓源頭工作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通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努力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的土壤和條件。
配合有關部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對新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審批事項開展聽證。貫徹落實《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規范干部選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選拔任用監督機制、違規用人問題立項督促檢查制度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規定,匡正選人用人風氣,防止和糾正“帶病上崗”、“帶病提拔”等問題,嚴厲整治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等問題,嚴肅查處違規違紀用人行為。積極推進司法公開和公正廉潔執法,強化對司法活動的監督,規范司法人員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執法過錯、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制度,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的行為。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加強財政資金監管,完善和規范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抓緊出臺政府投資條例,試行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賬戶實名制,推進反洗錢和征信體系建設。完善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資源領域統一規范的交易市場,加強對國有產權交易的監管,完善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繼續做好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監控機制建設,注重廉政風險防范,充分發揮國家預防腐敗機構的作用。繼續加強反腐敗國際交流與合作。
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任務,是推動反腐倡廉工作任務落到實處的重要保證。要以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和《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為重點,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加強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強反腐倡廉長效機制建設,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對現有法規制度要及時清理,過時的要廢止,有缺陷的要適時修訂完善,需要細化的要盡快制定實施細則,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緊制定。認真總結基層創造的經驗,推廣一批群眾關注、切實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實抓好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完善執紀執法保障機制,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處理違反制度的行為,提高制度執行力,維護制度權威性。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