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動機必須用合法的手段來實現”
一項公共決策,何以激起民意的強勁反彈?推演這項公共決策的歷程,或許能給出答案。
私家車主郭達說,要不是媒體報道,之前我們并不知道2007年11月1日起征收的路橋費是試收費,而且試收費期限只有兩年。“政府決策的信息公開,不能像擠牙膏一樣,公眾和媒體壓一下,政府就擠出一點。”
11月27日晚中央電視臺播出的《新聞1+1》節目中披露,“記者采訪時,在蘭州收費站工作人員的手中,看到了一份以甘肅省人民政府為抬頭的文件,內容是蘭州市收取路橋通行費的批復,其中第一條明確寫道,同意你收取車輛通行費,期限20年。”
這是這道政府明文批示的第一次“亮相”。此前,當地政府曾在蘭州市屬媒體登載了新聞通稿,但僅公布了收費的標準和范圍。知情人士告訴記者,此前,有車主和律師曾試圖努力調取這份文件,但都以失敗而告終。
本報記者獲悉,今年9月,蘭州市法制辦召開的一次內部論證會,就路橋費收費依據、收費方式的合法性與合理性進行論證。與會人士包括當地法學專家、企業代表、車主代表、蘭州市發改委等部門。
“比較搞笑的是,兩個車主代表口徑一致地表示同意征收路橋費,但要求提高服務質量。”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該知情人士還表示,會議并非此后蘭州市所稱的“與會各方代表普遍認為,蘭州市繼續征收路橋費,既符合國家和省的法規政策,也有利于蘭州市城市化進程和基礎設施建設。”
這次會議,當時并沒有邀請媒體參加,也并未見諸報端。
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時,蘭州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何文盛認為,蘭州市征收路橋費爭議事件,反映出地方政府“可持續的治理觀”的問題,“從短期看,作為欠發達地區的蘭州市籌集了一批改善交通的資金,但長遠看,此種做法得不償失,政府公信力的喪失,會對蘭州市的投資軟環境帶來負面影響,外部投資商很可能因此躊躇不前,進而影響到地方經濟的發展。”
“妥協是一種美德。”何文盛說,“現代公共政策的基本特征就是不同類型的利益主體相互博弈和妥協的過程。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維護者,應該反思自己的職能,確保公共利益的增進。”
這位學者還認為,制定公共政策的動機和初衷應該和民眾進行充分的溝通,“良好的動機必須用一個合法的手段來實現。”(文中郭達、王芳系化名)
本報蘭州12月13日電 記者 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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