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重慶十一月二十六日電(銀雪)二十六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重慶榮昌“黑老大”陳明被執行死刑。
據介紹,從一九九八年以來,陳明組織、領導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故意傷害、販毒、開賭場、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在重慶市榮昌縣多個鄉鎮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二十六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重慶榮昌“黑老大”陳明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販賣毒品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開設賭場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二00八年七月八日,重慶市五中法院對陳明等十四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其十三名組織成員數罪并罰被分別被判處三年至死緩不等的刑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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