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青年報》11月17日報道,最近,深圳市社保局暫停了7家醫療機構的社會保險定點資格。針對社保局的調查行為,社區健康中心稱之為“釣魚執法”。社保局對此回應說,此舉只是“依據合同約定進行管理”,絕非行政執法。
不能亂扣帽子
啥叫“釣魚執法”?“釣魚執法”是說當事人原本沒有違法意圖,在執法人員的引誘之下,才從事了違法活動。而社保局的調查行為顯然不是如此,不應被扣上“釣魚執法”的帽子。
根據《深圳市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協議雙方存在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社保局發現異常,可以采取包括暗訪等形式對醫療機構、社康中心進行監督,因此,社保局對社康中心的暗訪調查行為是正當的。現實生活中,一些持卡人總是想方設法要把醫保卡變成“信用卡”、“購物卡”;而一些醫療機構,則總是挖空心思去套取統籌基金。試想,為了獲得經濟利益,這些持卡人和醫療機構肯定早就想好了躲避社保局監管的辦法。而作為第三方的社保局如果采取公開透明的調查手段,能摸清這些問題的來龍去脈嗎?所以說,調查取證只能暗中進行。
而且,深圳社保局的調查取證主要是讓那些未按協議約定提供醫療服務的違約行為得到處治、糾正,杜絕唯利是圖的套取醫保資金行為,有利于鞏固我國醫保制度和確保醫保資金用到真正患者身上。這種調查行為有別于為獲得執法利益的“釣魚執法”,是打擊違規行為的一種有效辦法,社會各方面應該給予充分肯定和支持,而不是亂扣帽子,橫加指責。(華崗)
法制社會呼喚陽光執法
就深圳社保局暗訪過程和處罰結果來看,符合“釣魚執法”的所有要件。暗訪中社保工作人員冒用他人醫保卡看病,一旦得手便以醫生不核查醫保卡為由對醫療機構進行處罰,并暫停其社會醫療保險定點資格。在此過程中,釣鉤、釣餌、被釣的“魚”一應俱全,這不是典型的“釣魚”又是什么?從處罰結果上看,“暫停社會醫療保險定點資格”具有強制性,顯然是行政處罰,這不是“執法”又是什么?
實際上,以“釣魚”方式獲得的證據,是否真實合法,本就需要打上問號。如果把釣魚的結果作為處罰依據,恐怕更是錯上加錯。首先,這種執法的動機就不純,它瞄準的恰恰是人性的弱點和醫保制度的漏洞,社保局工作人員實際上起到了誘導醫生實施違法行為的作用。因此,整個“釣魚”過程不具備程序合法性。其二,這種執法會打擊人們對相關制度的信心。處罰是手段,并不是目的,執法的目的是促使醫療機構按游戲規則辦事。社保部門的監督淪落到不得不采用“以毒攻毒”的辦法來維護公正,那么這恰恰反證了醫保設計的不可靠性。如果明知這一點,不去堵住漏洞,反而去忙著處罰這一家懲治那一家,那就是懶政。其三,表面看似乎是醫保定點機構倒了大霉,但歸根結底卻給需要刷卡看病的社區居民帶來了不便。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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