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立法工作機關首次回應稱,傾向統一賠償標準
我國死亡賠償制度中的“同命不同價”現象,一直受到質疑。對于這個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表態,傾向于原則適用統一賠償標準。
“傾向統一賠償標準”
6月27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十講專題講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王勝明,對死亡賠償中“同命不同價”問題明確表示:立法時“傾向于原則適用統一賠償標準,適當考慮個人年齡、收入、文化程度等差異”。
據了解,這是全國人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同命不同價”現象,首次明確“回應”。
今年繼續審議侵權責任法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計劃,今年還將繼續審議侵權責任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安排這次專題講座,就是使常委會組成人員更好修改完善這部法律案。
有關人士表示,侵權責任法的制定,可能為解決涉及死亡賠償的侵權案件提供更加明確的法律依據,“同命不同價”“同車不同價”現象可能會逐漸消失。
傷亡多事故可統一賠償
在專題講座中,王勝明說,統一標準不宜以城鄉劃界,也不宜以地區劃界,而是全國統一標準。
“個人差異,有時可以考慮,有時可不考慮,如交通肇事、礦山事故等發生人數較多傷亡時,可不考慮個人差異,采用一攬子賠償方案。”王勝明說。
1994年出臺的現行國家賠償法確定全國統一標準。但2003年出臺的工傷保險條例,則要求根據各地經濟情況選擇賠償標準,這導致出現了“同命不同價”現象。(據新華社電 記者鄒聲文 張景勇 周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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