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盂縣連續發生多次森林火災,引起國家有關部門和省委省政府領導的高度關注。3月31日,記者從山西省紀委、省監察廳獲悉,因防范撲救森林火災不力,陽泉市和盂縣的9名干部被追究責任。
2009年1月22日、1月26日、3月16日、3月18日,盂縣連續4次發生森林火災,過火林地458畝,過火面積3553畝。盂縣有關領導防火意識不強,防火措施不到位;火災發生后又未能及時撲救、及時上報、及時調查處理,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火災再次發生,錯誤嚴重。
經聯合調查組調查,按照《山西省森林防火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經省紀委、省監察廳研究并報省政府同意,建議:給予陽泉市林業局局長連海峰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盂縣縣長劉德躍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盂縣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副縣長閆庶民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副縣長職務;給予盂縣林業局局長史春生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處分;給予盂縣公安局局長邵喜行政記過處分;給予盂縣仙人鄉鄉長李東亮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處分;給予盂縣仙人鄉黨委書記郭愛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盂縣北下莊鄉鄉長閆建軍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處分;給予盂縣北下莊鄉黨委書記郭華黨內警告處分。
省紀委、省監察廳希望全省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以此為戒,認真吸取教訓,嚴格按照省政府要求,積極履行職責,務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確保森林資源的安全。(劉宇)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