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的“破冰試水”起算,鄉鎮機構改革試點已在各地進行了整整5個年頭。不久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深化鄉鎮機構改革的指導意見》。這標志著,新一輪鄉鎮機構改革全面啟動。
而這一艱巨任務的時間表也已經劃定——2012年基本完成鄉鎮機構改革任務。
五年試點
經驗豐碩
●試點鄉鎮約1.8萬個,占全國鄉鎮總數一半以上
鄉鎮機構改革,涉及中國34600多個鄉鎮,“工程”之復雜、任務之艱巨,可想而知。2004年3月,為配合農村稅費改革,中央決定開展鄉鎮機構改革試點,一直到次年2月,試點主要在黑龍江、吉林、安徽和湖北4省進行。這一時段,被視為先行試點階段。
自2005年3月到2006年6月,試點進入擴大階段。國務院強調,試點要嚴格守住“兩條底線”,即鄉鎮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5年內只減不增和確保社會穩定。相比第一階段,各地開展試點積極性高漲,推進速度很快,試點鄉鎮絕對數增加了近7000個。
從2006年7月迄今,屬于逐步深化階段。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做好農村綜合改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提出:力爭在“十一五”期間或用更長一些時間基本完成鄉鎮機構、農村義務教育、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任務。
在試點中探索,在實踐中總結,在執行中完善。5年來,各地積極探索,逐步擴大試點范圍,不斷深化試點內容。據統計,截至2008年年底,全國試點鄉鎮已有約1.8萬個,占全國鄉鎮總數的一半以上。其中,內蒙古、黑龍江、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浙江、重慶8省(區、市)已完成全省(區、市)范圍內機構和人員精簡等階段性任務;有的省份則選擇部分市縣鄉進行試點。
5年試點,經驗豐碩。稅費改革前,一些鄉鎮是一幅“亂進人、進亂人”的亂象;試點后,鄉鎮人員編制呈逐年下降趨勢,鄉鎮人員膨脹的勢頭得到有效控制。
在試點改革過程中,鄉鎮干部的觀念也悄然發生根本性變化。不少鄉鎮干部感慨:必須從“老爺”、“當官”向“服務員”、“服務”轉變。
鄉鎮政府職能轉變也向前邁進一大步。首問負責制、辦事代理制、“和諧110”聯動體系;村村通公路、飲水工程改造……隨著各地一系列創新之舉、務實之舉頻頻推出,鄉鎮公益服務的能力和水平明顯提升。
全面啟動
時機成熟
●既要“切一刀”搞改革,又不搞“一刀切”
試點成績突出,但問題也不容忽視。多年來,鄉鎮職能越位、錯位和缺位并存,“有限權力、無限責任”尷尬,條條干預鄉鎮運行、機構人員編制壓力依然很大……一個個現實難題依然有待實踐破解。
如今,隨著農業稅的取消,我國農村稅費改革已經進入農村綜合改革的新階段,而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也漸次推開。中央領導同志強調指出:“鄉鎮機構改革既是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重要內容,又是農村綜合改革的關鍵。”全面啟動鄉鎮機構改革的時機已經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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