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8日電 據稅務總局消息,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對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機關服務中心恢復征稅。
通知說,《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機關服務中心有關稅收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已于2006年12月末執行期滿,自2007年1月1日起,對機關服務中心為機關內部提供的后勤保障服務所取得的收入,恢復征收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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