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廣州市檢察機關查處縣處級以上干部71人,其中廳局級干部4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655萬元。相比貪污賄賂等腐敗案的有所上升,“兩搶”、殺人等暴力性犯罪案件則略有下降,這是記者昨日在廣州市檢察長座談會上獲悉的。
暴力性犯罪案件下降
據了解,今年上半年廣州兩檢察機關全面履行檢察職能,辦案數量和質量同比均有提高。共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9464人,同比上升2.4%;起訴8798人,同比上升3.5%。其中,批捕走私、侵犯知識產權、危害稅收征管、金融詐騙等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嫌疑人410人,起訴364人。
此外,“兩搶”、盜竊、殺人、綁架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各類多發性犯罪和暴力性犯罪案件同比略有下降,上半年批捕此類犯罪嫌疑人6105人,提起公訴5658人,同比下降7.5%和6.2%。在職務犯罪方面,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268件273人,貪污賄賂案件占到其中的236件238人,比去年同期上升了7.8%。其中,查處100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31件,查辦縣處級以上干部63人(含廳局級干部4人)。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78件,占立案數的75.4%。立案偵查各類瀆職侵權案件32件35人,其中,查處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8人,查處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3件。
上半年檢察機關無超期羈押
此外,上半年廣州檢察機關繼續保持每個檢察環節無超期羈押現象,全市12個基層院刑事案件起訴準確率全部達到100%。對于下半年的工作,市檢察院陳武檢察長表示,檢察機關將最大限度地發揮檢察機關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發展的整體效能。高度重視并認真查辦人民群眾反映強烈、涉及民生、侵犯人權的案件。
(作者:李朝濤 莫麗娟 穗檢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