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會議公布說:自治區檢察機關3年來共查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侵權案392件,涉及人員463名。
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寶平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給國家和人民利益帶來了重大損失。如查辦的原自治區交通廳財務處處長董國柱玩忽職守案,致使自治區交通設施建設基金7000萬元被犯罪分子挪用,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5000多萬元;原阜康市神龍公司煤礦 “7·11”特大瓦斯爆炸案,造成83人死亡、4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3517萬元;原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和田街派出所民警常勇、徐永剛、楊斌將本應受到刑事追究的強奸殺人犯蓋強 (強奸殺害7名婦女,判處死刑已執行)釋放,致使犯罪分子蓋強在之后的8個月內,又連續強奸殺害5名婦女等。
孫寶平表示,自治區檢察機關將以反瀆職侵權宣傳月活動為契機,加大反瀆職侵權查處力度,查辦一批大案要案。(記者周國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