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山西晚報》報道,山西省環保局和省財政廳日前針對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工作,聯合制定出一項具體的獎勵辦法———對考核排名前移城市的“一把手”給予重獎,獎勵最高額度達到200萬元。這樣的獎勵額度在山西省環境保護工作中尚屬首次。
報道稱,該獎勵辦法對積極開展工作、采取有利措施、成效顯著,使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的城市政府,給予獎勵。獎勵措施是:退出全國大氣污染最嚴重城市前5名的,給予重獎;空氣質量指數位次前移10名的城市,給予特大獎。獎勵對象以對個人獎勵為主,主要為各重點城市的市縣(區)委和市縣(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環保部門領導及有關人員。
山西省政府獎勵資金來源主要為省財政專項列支,對國家考核和省級考核不重復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