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3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倪壽明做客新華網,解讀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工作報告,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在訪談中倪壽明表示,死刑核準權統一行使以后,對罪行極其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包括貪官,人民法院將一如既往嚴格依法適用死刑。
有網友問:死刑核準權統一行使以后,是否會大量減少經濟犯罪死刑的適用?以后是否不再對貪官適用死刑了?
倪壽明回答說,依法從嚴懲處貪污賄賂等嚴重經濟犯罪分子,保證國家經濟的安全,促進反腐敗斗爭深入進行是人民法院長期堅持的一項重要的工作方針。根據中國刑法規定,對少數幾類嚴重的經濟犯罪可以判處死刑。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無論是經濟犯罪,還是其他犯罪,死刑適用的標準和條件都是非常嚴格的。對罪行極其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包括貪官,人民法院將一如既往嚴格依法適用死刑。(據新華網文字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