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1月22日電 (記者 馬海燕)“以和諧精神超越傳統三代人權的對抗精神,將化育出新一代人權——和諧權。和諧權將成為和諧世界建設的基石和要素。”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徐顯明今天在“尊重與促進人權與建設和諧世界”國際研討會上表示。
徐顯明說,在人權的進步運動中我們發現奠基于西方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傳統和斗爭哲學基礎上的傳統人權觀,在人類跨入經濟一體化、法律趨同化、信息共享化的新時代之后,已表現出相當的不適應。“傳統人權觀需要開發自己的基礎,從東方文化中汲取營養和智慧。”
徐顯明通過自己的研究認為,作為東方典型的中國文化側重對超驗人生價值的追問,而西方文化則側重現是的致用;中國文化重視群體的爭議,而西方文化側重個體的正義。西方文化的致用性、務實性可以補中國文化“有神卻無體”之弱;而中國文化的高遠性、和諧性、完滿性則又可修西方文化“有體卻無神”之弊。
徐顯明滿懷信心和諧權的提出將深刻改變人與國家、人與人、人與自然的關系,不僅是法律層面的關系,也包括倫理層面的關系。“和諧權不獨是達成一國內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的基礎,而且也是達成國際間文化與文化、宗教與宗教、民族與民族、國家與國家之間相互和諧的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