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南寧12月2日電(黃光曦)廣西民政廳部門決定從2010年11月起至2011年2月,給全區城鄉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陸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農村居民和重點優撫對象發放物價臨時補貼。
廣西民政廳2日介紹,為妥善解決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上漲過快給廣西城鄉困難群眾、重點優撫對象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補貼發放標準為城市低保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重點優撫對象按每人每月15元;農村低保對象和陸地邊境0-3公里范圍內的農村居民每人每月10元。
廣西民政廳、財政廳召開緊急會議要求各地要在2010年12月20日前將物價臨時補貼全部發放到對象手中;要加強對物價臨時補貼資金的發放管理工作,認真審核發放范圍,規范發放程序,切實做到資金發放公正、公平、透明,確保專款專用,安全使用。同時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實做好倒房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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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齊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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