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7日電 據路透社報道,荷蘭一家法院27日以偷稅罪判處俄羅斯國家隊主教練希丁克六個月刑期緩期執行,并處以四萬五千歐元的罰款。
比利時的稅率低于荷蘭,希丁克自稱2002至2003年生活在比利時,并以此為理由逃脫了約140萬歐元的荷蘭稅款。本月初,荷蘭檢察官曾要求對希丁克處以10個月的刑期。
希丁克2000至2002年擔任韓國國家隊主教練,并帶領韓國國家隊在2002年世界杯上取得第四名的驕人戰績。稍后,希丁克返回荷蘭執教埃因霍溫隊。荷蘭執法機關幾年前在犯罪調查中對埃因霍溫隊某前董事實施了電話監聽,希丁克偷稅的事從那時起引起稅務官員的關注。案件審理過程中,希丁克承認從未在比利時的居所中過夜。
希丁克的律師讓-萊利維爾德在接受電話采訪時稱,希丁克2002年在偷稅案中被宣告無罪,此次定罪與2003年的事情有關。他還說:“我們將商議可能提出上訴”(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