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10日電 據香港商報報道,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表示,如非必要,特區政府不會透過購入業權去保護文物。
何志平九日出席電臺節目時表示,文物保育不等于要擁有有關文物,特區政府不會輕易動用公款購買文物的業權。他說:“如果有一個凌駕上的需要,而與業權持有人,我們交換了意見,政府內部每個個案要個別處理,但總的原則是,我們是一般不會動用公款購買業權。”
何志平表示,特區政府對每個個案個別處理,會以其它誘因,吸引業權人保留那些建筑物。對于有建議成立“文化局”來處理相關問題,他表示,文物保育往往涉及多個決策局的范疇,這方案難以實行。他指特區政府會增加咨詢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