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從4月1日起正式實行供港澳蔬菜基地備案及出口監裝制度,進一步保障供港澳蔬菜的衛生安全。
新制度規定,供港澳蔬菜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必須標注種植場名稱、地址、注冊登記號、批次號、產品名稱和生產日期,以便消費者對問題蔬菜進行有效投訴,檢驗檢疫人員將對供港澳蔬菜裝貨全過程進行監督,并對運載交通工具進行鉛封。
據介紹,深圳對供港澳蔬菜收購加工企業將實施蔬菜基地備案及出口監裝制度: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的備案申請要由收購加工企業向種植基地所在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提出申請,獲準備案的種植基地由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監管,并出具加工原料供貨證明,企業報檢供港澳蔬菜出口時須提供加工原料證明。
國家質檢總局將上網統一公布蔬菜收購加工企業及其對應備案種植基地名單。4月1日起,未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公布的收購加工企業將不得對港澳出口蔬菜。
據統計,去年經深圳文錦渡口岸出境的蔬菜達86.2萬噸,其中供香港蔬菜71.7萬噸。(王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