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1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2007年1月1日起,港澳個體戶在廣東省可從事的經營范圍將新增“種植業、飼養業、養殖業、計算器修理服務業及科技交流和推廣業”共5類行業,可從事的經營范圍從原來的9類擴大到14類。
廣東省工商局表示,新政策實施后,港澳人士即可按新政策在廣東省各地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同時,廣東省對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從事本次新增加的種植業、飼養業或養殖業的,其經營面積不受限制。
此前,港澳個體工商戶可從事的9類經營范圍分別為:零售業(不包括煙草零售)、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中的理發及美容保健服務、洗浴服務、家用電器修理及其它日用品修理、貨物進出口和技術進出口、攝影及擴印服務、洗染服務、汽車、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
根據內地與澳門、香港特區政府于2006年6月26日、27日分別簽署的《〈內地與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三》和《〈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三》,國家工商總局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放寬港澳居民個體工商戶經營問題的通知》(工商個字[2006]第196號),再次放寬了香港和澳門居民以個體工商戶形式在內地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范圍。
截至12月底,廣東省共登記港澳個體工商戶2326戶,資金總額達1.15億元。其中香港個體工商戶2082戶,資金數額達1.06億元;澳門個體工商戶244戶,資金數額987.63萬元。從事零售業的港澳個體工商戶共2124戶,餐飲業共139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