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客戶信息共同“致富”?違法!
A:“哥,我最近剛開了家裝修公司,能不能‘分享’點客戶信息給我?”
B:“沒問題,這些都是剛買新房的潛在客戶,我們互相幫助,共同致富!”
……
不少人意識到非法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但很多人卻不了解非法提供、收受或者交換公民個人信息的違法性。
近日,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就處理了一起因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被依法處罰的案件,一起來看看案件經過。
案件回顧
江西贛州公安網安部門在辦理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中發現,江西某家居裝飾有限公司為開展業務,以找同行分享等方式非法獲取購房業主信息,信息涉及業主的姓名、聯系電話、詳細住址等。其行為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公安網安部門迅速啟動查處。
經查,該公司為推銷產品,存在以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的行為。
公安網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六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家裝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江西贛州公安網安部門在工作中發現,某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電腦存有新購樓房業主的個人信息。經查,該公司員工為聯系客戶增加業績,向同行獲取了一些新購樓房業主個人信息,這一行為被視為“行業慣例”,被公司負責人“默許”。
網安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六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裝飾工程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
網警提醒
個人信息不是“行業共享的蛋糕”,而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公民基本權利。任何以“慣例”為名的信息倒賣、共享行為,終將付出法律代價。
請裝修從業者加強行業自律,警惕“沉睡中”的法律風險,嚴守法律底線;市民朋友提高警惕,共同筑牢信息安全的防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