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農村出嫁婦女“兩頭空”!這部法律今日起施行
5月1日起施行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了檢察公益訴訟條款,強化了農村婦女權益保障——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出嫁婦女不享有娘家權益”……在一些農村地區,因受傳統婚嫁、落后觀念影響,在土地征收補償分配時,出嫁婦女常常被排除在外。然而對農民來說,土地就是“命根子”,是生存權益最集中的體現。
今年5月1日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開始施行,明確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戶無男性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記者注意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與婦女權益保障法相銜接,規定了檢察公益訴訟制度,明確“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時侵害婦女合法權益,導致社會公共利益受損的,檢察機關可以發出檢察建議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訴訟”。
實踐中,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全國婦聯指導各地檢察機關與婦聯組織強化協作配合,落實線索移送等工作機制,辦理了一批保護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的公益訴訟案件,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相關頂層設計提供了實踐樣本,同時以案釋法,助力推動新法實施落地。
一紙村規背后的不公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重點關注、重點解決包括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在內的難點問題。
2024年2月,陜西省婦聯向該省檢察院移送出嫁婦女在農村土地征收補償中娘家、婆家“兩不靠”線索,該線索被逐級交辦至西安市灞橋區檢察院立案辦理。
“檢察官,村里土地征收補償款咋不分給我?”一位農村中年婦女聲音顫抖著向來村中調查的灞橋區檢察院檢察官講述自己的遭遇。在這個村子里,包括她在內的多名出嫁婦女都沒有拿到本應該屬于她們的土地征收補償款。
檢察官調查發現,在此前開展的兩次土地征收活動中,轄區內2個村組分別以村民代表會議形成土地征收補償分配方案,規定出嫁婦女均不參與土地征收補償權益分配,且其戶口登記是否遷移、變化不作為補償權益分配的依據。兩村否定出嫁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排除其依法享有的土地征收補償權益,涉及出嫁婦女50余人,涉及金額200余萬元,嚴重侵害農村婦女的合法權益。
出嫁婦女“兩頭空”,這一現象并非個例:2024年7月,四川天府新區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轄區某村《村民自治章程》第五條規定“離婚再婚,原配偶戶籍在本組的,再婚配偶戶口遷入不享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導致眾多再婚女性的合法配偶集體組織成員資格不能被依法認定,引發眾多訴訟爭議;湖北省崇陽縣2個村的村委會以“村民自治”和“否認‘女子戶’具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為由,在土地安置補償方案中規定,本村女性不享有同男子同等的土地安置補償權益,致使多名因離異、喪偶等原因造成戶無男性的“女子戶”和離異返鄉的出嫁婦女無法獲得安置土地……
這些村規民約、村民自治章程等嚴重侵害了農村婦女合法權益?!拔沂莵碜赞r村的代表,在農村,婦女是很不容易的。如果合法的土地權益被侵害,那農村婦女的日子該有多難過!”全國人大代表、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紅寺堡區農民作家馬慧娟深知土地對于農民的意義。
不只是馬慧娟,多名全國人大代表也關注著農村婦女權益保障問題,并為此鼓與呼。同樣來自農村的全國人大代表、甘肅省徽縣水陽鎮石灘村婦聯主席梁倩娟認為,農村婦女的土地合法權益不能“兩頭占”,也就是娘家和婆家都占著,但也不能“兩頭空”,兩邊都不給。
“能否享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決定著自然人能否參與該集體所有土地的承包、能否申請并享有宅基地使用權、能否參與被征用土地的補償分配等農村集體經濟內部重要的財產利益分配。”廈門大學法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婦女研究會理事蔣月認為,這些重大事項關系著出嫁婦女的生存權和發展權。
不能讓農村出嫁婦女“兩頭空”
2024年,全國婦聯、最高檢等十部門聯合開展“巾幗暖人心”深化維護婦女權益專項活動,強調加強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障,重點關注離婚、喪偶等群體和戶無男性等家庭,依法解決農村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兩頭空”問題。
全國婦聯權益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基層婦聯組織可以發揮人熟、地熟優勢,深入農戶了解婦女群眾權益狀況和訴求呼聲,發現地方規定、村規民約侵害婦女權益的,及時將問題線索移送同級檢察機關,并通過聯合發布典型案例,以案釋法,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針對陜西省婦聯移送的線索,灞橋區檢察院以公益訴訟立案,并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相關行政機關、人民監督員、村民代表等共同參與。
聽證會上,面對村民代表“嫁出去就是外人”的說法,檢察官解釋了法律規定并介紹了典型案例,反復解釋成員資格應綜合戶籍、生產生活關系、是否享有其他集體權益等多維度判定,而非簡單以出嫁婦女“一刀切”。在聽證員一致支持檢察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后,村民代表老李仍嘟囔:“她們不分錢已經都幾十年了,老一輩都是這么過來的……”檢察官們意識到,單純的法律程序無法真正消解觀念桎梏。
在制發檢察建議的同時,檢察官奔走在行政機關、各村之間,和村民們一邊拉家常一邊普法?!八齻円悄芊?那我們家女兒、孫女也都能分錢了”“隔壁村都不給出嫁婦女分錢,為什么我們要分”……面對村民們的問題,檢察官根據法律規定一一解答。
2024年12月,行政機關回復灞橋區檢察院,已督促案涉村組完成整改,刪除了侵害婦女權益的村規民約條款,指導案涉村組重新制定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標準,共解決了100余名出嫁婦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權益問題。其中,對符合條件的30余人補充發放土地征收補償款140萬余元,追回不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權益3.6萬元。
助力完善鄉村治理體系
對農村婦女權益的保護,不僅是個案的維權,更是法律與鄉土傳統的碰撞。實踐證明,運用法治方式保障農村出嫁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既是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題中之義,也是推動基層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在山東日照,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院針對村規民約相關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侵害農村婦女合法權益等問題,依法向屬地街道辦事處制發檢察建議,督促轄區內45個村居全部完成村規民約的修訂,最終幫助147名出嫁婦女獲得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可以享有與本村男性同等的村民待遇。該案也入選了最高檢、全國婦聯、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布的保障婦女兒童權益典型案例。
四川天府新區、湖北省崇陽縣兩地侵害農村婦女權益的問題也得到了解決并形成長效機制。天府新區檢察院發揮公益訴訟檢察職能,督促屬地街道依法履行法定基層監管職責,指導、支持和幫助轄區內8個村《村民自治章程》修訂完善,及時消除損害婦女權益等隱患。目前,該街道辦8個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認實施方案》均已正式實施。崇陽縣檢察院針對轄區侵害農村婦女權益的情形以公益訴訟立案,并向屬地鎮政府制發檢察建議。檢察官后續跟進監督“回頭看”時發現,全鎮11個社區和28個行政村公示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都增加了婦女權益保護內容,且依法向鎮政府進行了備案。
農業農村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楊麗認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增設的公益訴訟條款,為檢察機關開展農村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公益訴訟提供了直接法律依據,且更具體地規定了公益訴訟監督情形和案件范圍,在保護農村婦女集體成員身份方面將發揮更大作用。
最高檢公益訴訟檢察廳負責人表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明確檢察公益訴訟條款,為檢察機關更加精準規范辦案強化了“可訴性”,為促進農村治理提供了更全面和剛性的法治保障。檢察機關將強化法律監督,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統一正確實施,進一步拓展深化農村婦女權益保障檢察公益訴訟,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