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6月21日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要求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且全國性公司注冊資本最低為1億元。業內人士認為,央行此次出臺專門針對第三方支付的管理辦法,意在規范當前發展迅猛的第三方支付行業,但是由于較高的門檻,當前300多家支付公司估計至少有一半要被淘汰。
從1999年萌芽至今,中國第三方支付行業迄今已走過整整十年。由于這一行業構成主體多為民營企業,在其提供支付結算中介服務過程中,又涉及數額龐大的資金流轉和沉淀,牽涉千萬家商戶與個人用戶的需求與利益,對這樣一個在互聯網時代興起的電子商務子行業,是否要監管、如何監管,一直爭議不斷。2005年,央行頒布了《支付清算組織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但由于當時網絡電子交易規模較小,再加上各方對監管意見并不統一,雖然其后數易其稿,但一直未能出臺。隨著支付市場規模的擴大,交易量以及沉淀在第三方支付公司賬戶上的資金越來越多,其中涉及的市場風險也在加劇,此時加強市場監管確有必要。
然而,無論是從最終方案的公布時間來看,還是其提出的申請條件來看,人們很擔心,《支付業務許可證》在現實執行層面會造成大部分市場競爭者被“屏蔽”。“制度壁壘”使得此行業跳躍過自由競爭階段,直接到達壟斷階段。這與國外的壟斷行業通過擁有某些特殊資源優勢而占據絕對市場份額的自然形成模式截然不同。
對于正在從事支付業務的非金融機構而言,洗牌已經不可避免。當然,支付寶等已經頗具規模的先行者和部分具有國資背景的第三方支付業務或許可以通過嚴格的審核,成為少數的幸運兒。
事實上,這樣的擔憂并非杞人憂天。比如,隨著網吧證審批的開開關關,以前申請到的網吧牌照就成了名副其實的稀缺資源,價格不斷飆升。牌照擁有者不僅可在網吧市場上占有合理的一席之地,更能高價售出單體牌照,穩賺一筆。而欲進入單體網吧行業的投資者卻只能被動接受,要么以一兩百萬的價錢買牌照、要么干脆直接在陰暗中生存。再比如,2009年7月,為了扶持公募基金“一對多”業務,監管部門暫停了信托公司新開設證券賬戶,這種政策限制使得大量私募基金面臨新產品難產的困境,若要發行新的陽光私募產品,只能去競購老賬戶或者轉投私人銀行發行成本大幅提升的TOT類產品。
曾經的“舊壟斷”行業逐漸失去光環,說明其不符合市場的競爭要求。如果進行市場規范時,繼續忽略市場的自由競爭特性,上述制度壁壘固化壟斷的故事,必將時常上演。
□王瑩(上海 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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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梁麗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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