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28日,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 中新社發 孫自法 攝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八日電 (記者 孫自法)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二十八日在北京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該局和公安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版權局、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等八部門,已聯合發出《關于開展二0一0年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的通知》,決定在全國開展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上海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國家層面的這一專項行動自今年二月開始,到今年十一月結束,中國將充分發揮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優勢,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配合,依法打擊世博會知識產權侵權犯罪活動:
知識產權部門進一步做好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協調服務,組織研究世博會舉辦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問題,依法進行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公安等部門加強執法配合,打擊專利侵權等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以及上海和周邊地區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海關部門加強世博會知識產權的邊境執法措施;工商部門加強世博會標志及與世博會相關的商標的保護。
版權管理部門加大版權執法力度,做好世博會會旗、會歌、會標、吉祥物等版權作品和參展產品版權保護;檢察機關及時督辦構成犯罪的重大、有影響的世博會知識產權侵權案件,依法打擊侵犯世博會知識產權的犯罪活動;中國貿促會各地方分會、行業分會指導參博辦博單位對展示和使用的產品、技術的知識產權狀況加強審核把關,減少世博園區的知識產權糾紛,組織知識產權培訓和提供知識產權咨詢服務;新聞辦引導媒體宣傳報道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活動,及時發布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信息,營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輿論氛圍。
據悉,在世博會的籌備和舉辦過程中,有關世博會的名稱、會歌、徽標、口號、主題詞等特殊標志,各參展方的展覽品和宣傳品,各參展方的展館、展板和展臺設計與裝飾,各參展方在其展區中銷售的紀念品,各參展方所組織的論壇以及各國文藝工作者的表演等,對這些智力成果的保護都屬于世博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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