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嘉苑業主楊女士收房時發現,戶型圖上標明的客廳窗戶變成了一堵墻。楊女士稱在她的再三要求下,開發商竟挖墻鑲了一扇假窗戶。今天上午,楊女士訴北京嘉軒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一案由朝陽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嘉軒公司被判賠償6.5萬元。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事實清楚,嘉軒公司違反約定的事實成立,嘉軒公司的違約行為給房屋的采光通風的確造成影響。因此,法院支持了楊女士經濟損失的索賠請求。(張蕾)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