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本市將通過建立四級物業調解組織,對小區業主與物業之間的各種民事糾紛進行調解。
今天上午,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索連生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對“完善非司法調解”建議進行了督辦。市司法局局長吳玉華透露,本市下月將全面啟動物業糾紛的人民調解工作。
今后,針對各種物業糾紛,北京將建立市、區縣、街鄉、社區四級物業管理糾紛指導和調解組織體系。調解組織將廣泛吸納律師、 物業管理專家等專業人士加盟,采取分級調處的方法進行調解。
據了解,物業調解工作的重點是,解決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圍繞物業使用、物業服務、物業交接發生的單一業主(使用人)之間、 單一(部分)業主與業主委員會之間、業主(使用人)或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之間、 物業管理企業之間的各類民事糾紛。
目前,市司法局已聯合市建委制定下發文,組建北京市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指導委員會,負責物業管理糾紛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整體協調。
這項工作已經在宣武區率先啟動。兩個月以來,該區各級物業調解組織共受理物業糾紛45件,調解成功42件。(李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