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建委對新修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進行公示。示范文本著重規范業主大會成立前,開發建設單位向買房人承諾的物業管理服務、服務質量標準和收費價格等。
本市曾有社區因專項維修資金被挪用,業主與物業之間發生糾紛!逗贤穼m椌S修資金單列出來,明確定義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除日常運行維修養護范圍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工程。由全體業主按本市有關規定繳存。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前(即維修資金代管期間),維修資金原則上不得使用。確需使用的,應按照法定程序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
另外,一些小區曾發生新老物業交替時,原物業不愿撤出的情況。對此,《合同》中規定,業主大會重新選聘物業管理單位時,原物業管理單位應在合同終止之日起在雙方約定時間內撤出。
《合同》與《公約》在市建委網站()公示,公示時間截止4月30日。(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