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房地產業作為冠城大通主營業務是2006年之后。2006年8月3日,冠城大通與中國海淀集團有限公司旗下全資附屬公司StarlexLimited簽訂《關于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增發股份購買資產的協議書》,Starlex Limited將持有的京冠地產100%股權整體轉讓給冠城大通;轉讓股權經2006年5月31日評估的資產凈值為人民幣36000萬元。
而冠城大通與中石油的“合作”由來已久。
2008年10月,冠城大通發布公告,將位于北京朝陽區太陽宮金星園8號樓的建筑面積為5.24萬平方米的辦公樓,作價7.7億元整售給北京華油服務總公司,該辦公樓的均價為每平方米14700元。
2009年3月,冠城大通發布公告,其全資子公司北京京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控股80%的子公司——北京鑫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將北京市崇文區一處可售面積2.55萬平方米的危改項目寫字樓,以3.44億元、每平方米13500元的價格賣給中石油,另外還有20個地下車庫,合計3200萬元。
上述兩筆,再加上此次曝光的20.6億元交易,中石油在半年內就已為冠城大通消化了超過30億元的存貨。前述房地產業專家認為,實力央企的整購行為為負債率高企的房地產企業提供了一種新的“套現”手段。
中石油入股冠城子公司
有業內人士昨天對記者稱,冠城大通開發一個項目中的不同區用不同的項目公司,其涵義微妙。“由于房地產項目必須取得預售許可證才能銷售,所以開發商通過股權轉讓進行融資。而把每個區都做成一個獨立法人,就是為了在預售前進行融資。”該人士說。
據記者了解,中石油團購的太陽星城三期8幢樓的開發商,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600067.SH)控股60%的子公司北京冠城正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冠城大通今年2月的一份公告證實了上述人士的說法。該公告稱,在冠城正業與中信信托指定的買受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并辦理登記備案等相關手續后,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將與中信信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由公司及中石油以人民幣800萬元受讓中信信托持有的冠城正業40%股權。上述股權受讓完成后,公司將合并持有冠城正業100%股權。
其中,“指定的買受人”和“指定的第三方”所指就是中石油。由此看來,便是中石油以800萬元分得冠城正業40%股權。“這種融資方式很普遍,相當于冠城從中石油借了800萬元周轉,以注資形式體現股權。然后把房子賣給中石油,收回房款后再從中石油把股權買回來。”業內人士向早報記者分析說,雖然開發商損失了一部分利益,但可以空手套白狼做更大的項目。
不排除有利益輸送可能
與網民的普遍呼聲相似,“我愛我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副總裁胡景暉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這種團購的做法將造成房源緊張,與市場價格相差懸殊也有失公平。他表示,國企類似的團購行為也不是僅此一家,但需確定團購過程中的交易是否合法,是否為正常的市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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