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年起買房別被“陽臺”忽悠
2007年12月29日 10:10 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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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月開始,老百姓買房時,要對“陽臺”留個心眼,不要被開發商所謂的“大陽臺”、“超大露臺”等宣傳詞給忽悠了。因為有些“大陽臺”如果造得不合規定,可能要全部算進建筑面積中。
由杭州市規劃局、市建委和市房管局聯合制定的《關于規范陽臺建筑面積計算的規定》,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兑幎ā穼贾菔袃刃陆ā⒏慕、擴建建筑的陽臺設計、建設及房屋測繪,作出嚴格規定。凡是明年1月1日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項目,都必須按此規定執行。
近兩年來,杭州住宅樓的“陽臺”搞出了很多花樣,比如“超大進深陽臺”、“超寬陽臺”、“大型露臺”、“空中花園”等,有的陽臺層高甚至突破了4.5米。
杭州市規劃局有關負責人認為,由于設計上的不成熟,一些挑空的“大陽臺、大露臺”,不可避免地對鄰居造成了視覺干擾;設計中片面追求高贈送面積,導致各樓盤外立面參差不齊,既影響城市景觀,也與政府倡導的住宅設計應“面積不大功能全”、“節能環!钡壤砟畋车蓝Y。一些開發商通過設計“贈送面積”的形式,一定程度上變相提高了小區容積率、改變了規劃控制指標。
根據《規定》,“陽臺”按結構形態可劃分為凸陽臺(凸出房屋外墻的陽臺)、凹陽臺(凹進房屋外墻的陽臺)和復合型陽臺(由凸凹兩部分構成的陽臺)。其中,凹陽臺的水平投影面積不得大于8.0平方米,進深不大于2.4米;凸陽臺和復合型陽臺,水平投影面積不大于10.0平方米,進深不大于2.4米。凡符合上述標準的,在買賣房子時按“陽臺”計算面積;否則均視為非陽臺建筑空間,要計算全部建筑面積。(顧志法 胡彬 鐘黎明)
【編輯: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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