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6日)開始,朝陽區百子灣家園小區的業委會籌備組陸續在網上、小區里進行公示,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小區管理條約征集意見。其中,當業主起訴業主大會或業委會勝訴后,其律師費由監督委員會支付一半。
鼓勵業主監督
擬定的議事規則中表明,業主大會辦公經費的百分之十為監督委員會的專用經費;當業主對于業主大會和業主自治機構決定涉嫌侵害業主利益發生訴訟并勝訴后,其一半律師費用可從監督委員會專用經費中支付。
“主要是想保護每一位業主的權益,近期出現了一些小區的業委會有意無意侵害到了業主權益的事例,很多業主在向物業、開發商維權的同時忽略了向業主大會、業委會進行維權。”小區業委會籌備組陳先生說,希望業主能與籌備組成員多交流,無論是對業委會成立出謀劃策還是提出反對意見。陳先生稱,7月左右小區將召開業主大會,《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條約》如果通過將選舉監督委員會。
公示引發熱議
前天,兩份文件被公示到搜房網百子灣家園業主論壇上,引起了眾多業主關注,紛紛回帖留言。大部分網友表示支持,稱信息公開透明。
小區業委會宣傳欄中也有公示。業主程先生說:“業委會籌備組制定的業主告業主大會、業委會勝訴后能報銷50%的律師費很吸引人,這就鼓勵我們監督業委會。”
也有部分業主充滿了擔憂。一名業主稱,如果業委會成立后,委員們不履行職責,滋生腐敗心理,恐怕會對業主不利。“監督委員會的成員能有效監督業委會工作嗎?業委會成員會不會為了獲得高額補貼侵占我們的共有財產?這些都很難說。”
>>專家說法
制度設計具有首創性
北京業主維權專家舒可心介紹,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在以往的業主自治實踐中,強調更多的是業主大會或業委會決定對業主的約束力,而忽視對業主權利的保護。
舒可心表示,百子灣家園此次規定的鼓勵業主監督業委會的條款是很有意義的制度性嘗試,從程序和資金上對業主監督業主大會和業委會做出支持。因為業委會侵害的很可能不是某一個業主的權益,也許會對全體業主造成傷害,鼓勵業主監督業委會很有必要。同時,規則中表明業主勝訴后才可得到百分之五十的律師費,也防止了部分業主“濫訴”。這種制度設計會對業委會產生一定的威懾力,具有首創性。(記者 李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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