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物業管理糾紛的案例,不僅廣州,在全國都很多。廣大業主請回來服務自己的“管家”,到底是為自己服務的“公仆”呢?還是管自己的“婆婆”?法律界和業主們都有自己的看法。
法規有漏洞 導致亂收費
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的《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按照規劃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任何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第五十五條也有詳細規定,不得違法搭建建筑物、構筑物;不得損壞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業共用部位。
廣州君之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啟宣指出,按此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如果沒有履行自己的責任。業主可以起訴物業服務企業,也可以提起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改聘其他的物業服務企業。
電梯作為小區業主服務的附屬設施與設備,在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的情形下,只要業主支付了相關物業服務費,并且也未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則業主就有在裝修期間合理、善意使用電梯的權利。
但在物業服務企業針對裝修的收費上,法律法規上確實存在很多不足,各地情況也不一樣。比如安徽省物價局就規定,物管不得收裝修管理費。蘇州、南京等地方就明確規定,裝修管理費其中包含垃圾清運費、專修管理等其他費用。
在廣州,當住戶、租戶進行裝修時,幾乎全部的物業服務機構都要收取一些費用。這些費用總體看來,分為兩種類型,一是可以退還的,二是不退還的。要退還的部分,主要是裝修押金,而不退還的費用部分,則往往被稱為裝修管理費。不過,《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只規定收取應該退回的裝修保證金,對其他的費用沒有涉及。
業委會缺位 物管才大嗮
現在沒有物業管理公司,只有物業服務企業,雖然他們依然不肯撤下“管理”的招牌。事實上,物權法實施之后,就確立了小區的主人應該是各業主。有誰愿意出錢請別人來管理、刁難自己嗎?
廣東省業主委員會協會籌委會主席孫威力表示,物業服務企業的問題很多,比這嚴重的比比皆是,原因在哪里?就在于業主委員會的缺位。據統計,廣州目前有接近4000個小區,但有業主委員會的不到400個,其中能為業主說話的不到200個,另外的要么是物業服務企業的一個幌子,要么與這些企業同流合污。
如果真想請到好的物業服務企業為自己服務,只有業主團結起來,成立業主委員會,定期召開業主大會,自己管理自己的家園。至于物業服務企業,應該是在業主委員會的指導下,為業主服務。
記者梁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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