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揚子晚報》報道了鹽城市物價局在全國率先公布97個樓盤的房產“成本清單”,在全國引起了軒然大波。事情已經過去半年了,記者又進行了一番調查,發現雖然鹽城物價局公布房產成本的做法仍然在繼續“破冰前行”,但當地房產價格依然照漲不誤(見4月6 日《揚子晚報》)。
事實上,公布房產“成本清單”目的不在抑制房價,而在解決房地產信息失真和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其本質而言,能否抑制房價無關是否公布房產“成本清單”,而關乎開發商能否執行合理的政府指導價,開發商能否執行政府指導價則關乎擔負法定監管職責的價格等部門監管作為的程度。我認為,現下要防止兩種傾向:一種是業主對公布“成本清單”喪失信心,進而讓合理訴求淡化熄火,最終使走來非易的公布“成本清單”破冰之舉無功而返功虧一簣。記者在鹽城采訪時就發現,當地準備買房的市民在經歷房產“成本清單”剛出臺時的“短暫驚喜”后,由于這廂政府公布成本那廂開發商照漲不誤,也看淡了這份清單帶來的實際作用。二是開發商將抑制房價與“成本清單”二者人為捆綁,得出公布“成本清單”并不能抑制房價的結論,進而成為開發商和“陰溝里鵝子,顧嘴不顧身”為利益集團代言的公眾人物否定公開房產“成本清單”的新口實。(陳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