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春起福建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寄宿生免住宿費
2008年05月15日 14:30 來源:東南新聞網-東南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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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年春季開學后,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寄宿學生的住宿費全部取消。這是記者從省教育廳昨天下發的《關于嚴格遵守財經制度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的通知》中了解到的。
按照規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教科書,農村中小學除收取作業本費和寄宿學生的住宿費外,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但從2009年春季開始,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寄宿學生的住宿費也將全部取消。
省教育廳要求說,嚴禁中小學校向學生統一征訂中小學教輔材料。高校不能向學生收取規定項目外的其他任何費用,如“轉專業費”、“贊助費”、“擴招費”、“定向費”、“跨地區建設費”、“專升本費”、“假期住宿費”、“補考費”、“重修費”、“高考錄取通知書郵寄費”、“本科生錄取費”、“學位申請費”、“答辯費”、“論文印制費”、“旁聽費”、“注冊費”、“點招費”、“建校費”以及押金、保證金和各類證、卡工本費等。(記者 齊榕 實習生 黃靜娜)
【編輯:侯冬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