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布私立學校收費標準 代收費限課本作業本
2008年07月01日 17:37 來源:南昌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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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記者從南昌市物價局獲悉,我市公布了部分私立學校的收費標準,并規定私立學校的代收費只限于課本費和作業本費。
據了解,此次批復的收費標準涉及兩所私立學校,其中《南昌市物價局南昌市財政局關于少春國際學校收費標準的批復》規定:少春國際學校學雜費標準為小學每生每學期5100元,初中每生每學期5800元,高中每生每學期6600元;住宿費每生每學期1000元。《南昌市物價局、南昌市財政局關于南昌運輸職業技術學校收費標準的批復》規定:南昌運輸職業技術學校中專學雜費收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200元。
根據批復,以上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學校無權自行設立收費項目,擅自超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省財政廳統一印制或監制的學校專用收費票據,收費收入上交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此外,兩個批復都規定:代收費只限于課本費、作業本費。其他學習、生活用品一般應由學生及家長自主采購,學校需統一安排購買的,必須充分尊重家長意愿,按實際成本收取,不得盈利。伙食費按實際成本收取,單獨立賬,日清月結,定期張榜公布,接受學生及家長監督。 (記者 楊小勇)
【編輯:侯冬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