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畢業前簽約很重要,畢業后1年內就業亦很關鍵,但這一‘繼續就業’階段往往易被忽視。”市政協常委、科教文體委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學電信學院教授韓正之,在近日舉行的市政協 “確保民生持續得到改善”委員專題座談會上指出,本市現行就業優惠政策主要著眼于畢業前的“及時就業”階段,對“繼續就業”階段關注不夠,政策覆蓋不廣,他建議通過發放“職業培訓券”來填補這一空白。
“繼續就業”缺乏關注
為緩解金融危機帶來的嚴峻就業形勢,自今年年初起,本市出臺并實施了引導升學計劃、教育衛生人才計劃、就業項目拓展計劃等6個專項計劃。
“政策出臺很多,但受大環境影響,畢業前大學生簽約率仍受到一定影響。 ”韓正之引用了一組針對2007年我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調查數據:5月31日前的 “及時就業”階段,就業率約為55%;6月1日至12月 31日間就業率則攀升到87.5%;2008年1月 1日到 5月 31日,就業率達到97%。
“這也就意味著,畢業后1年內的‘繼續就業’階段,就業簽約率占到總數的42%。 ”韓正之表示,雖然畢業后1年內的“繼續就業”階段中達成的就業率和“及時就業”階段相比,僅相差10余個百分點,但遺憾的是,現行的6個專項計劃主要著眼于“及時就業”階段,對“繼續就業”階段的關注度卻遠遠不夠,“繼續就業”階段政策亦存在空白點。
現行制度存在疏漏
而另一項調查顯示:本市七成大學生并不了解已出臺的6個專項計劃,但超過八成的學生愿意接受職業技能培訓。同時,不少企業反映,應屆大學畢業生和企業還存在 “最后一公里”的差距,學生的崗位意識需要通過到單位見習來培養。
根據今年初出臺并實施的6個專項計劃中的 “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本市高校大學生參加補貼培訓目錄內的技能培訓,鑒定合格后,可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一定培訓費補貼。這一部分補貼通常發放給培訓機構。
根據“職業見習計劃”,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見習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當年最低工資標準60%的生活費補貼,同時鼓勵各區縣或單位再給予畢業生一定的生活補貼。
韓正之認為,將培訓費補貼給培訓機構,或將產生一定程度的壟斷,并造成培訓機構只對政府負責的局面;同時,見習期間生活補貼發放給學生個人,也不利于激發企業接納畢業生的積極性。
發放“職業培訓券”
韓正之因而建議,在“繼續就業”階段,通過對現行政策的進一步完善,擴大覆蓋面。具體操作不妨調整現行“職業技能培訓計劃”和“職業見習計劃” 中的補貼發放模式,改為向本市15.8萬應屆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發放價值3000元的 “職業培訓券”,重點用以鼓勵畢業1年之內的“繼續就業”。
他設想中的“職業培訓券”由兩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證書培訓”,價值1200元,其功能類似現行的“職業技能培訓計劃”,由畢業生憑培訓券、培訓機構開具的發票及經鑒定合格的證書領取;第二部分為“見習培訓”,價值1800元,由接納畢業生的單位憑見習計劃、畢業生的見習總結及一定比例的錄用率來領取。
韓正之表示,“證書培訓”費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而非現行政策中發放給培訓機構,則學生可以自主選擇培訓機構,如此引入市場化運作,也將促使培訓機構為提高競爭力而改善教學質量。“見習培訓”費發放給單位,而非現行政策中發放給學生個人,則有利于最大程度激發企業接納應屆大學生的積極性。 □晚報記者 馮蘭藺見習記者 朱蒙雪 報道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