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同一個地方絆倒三次,他定羞慚不已;一個社會活動被同一個錯誤懲罰了三次,整個社會都要認真反思。據昨日《京華時報》道,北京又一處夏令營——26日開營的“知心姐姐夏令營”出現甲型流感疫情,130余名參加夏令營的學生被隔離觀察。
而此前7月25日,北京市衛生部門證實,在京舉辦的一個名為“全國青少年海陸空特訓營”的小學生夏令營發生甲流疫情,有36人確診。比這更早一點的,是廣州123名學生參加“黃埔夏令營”集體染流感,其中14人確診為甲流。
耐人尋思的是,7月22日,國家衛生部網站發布過為防范甲型H1N1流感,學生暑期夏令營應依據“非必須、不舉辦”的原則,進行認真審核的通知。北京市衛生部門也特別作出過夏令營必須每日兩次測量體溫的規定。為什么夏令營有令不從,有規不循呢?
原來,夏令營既不屬于教育部門管轄,也不屬于旅游部門治理,衛生部門當然更要靠邊。有記者從工商部門了解到,一個開設夏令營的公司,只要合法登記注冊,不超過范圍經營,就可以開辦夏令營。也就是說,它無需通過任何資質的審批,沒有準入門檻。比如“全國青少年海陸空特訓營”,它聲稱由“中國少先隊事業發展中心青少年科普教育俱樂部”主辦,而該俱樂部在《輔導員》雜志網站上發表聲明,從未主辦過這么一個“特訓營”。原來十來天培訓需交8900元的夏令營只是典型的“掛羊頭賣狗肉”。
在監管真空的情況下,夏令營的經營者只能靠“自律”。可從“剛進去測過體溫,后來就沒有測過了”的表現可看出,第一是常識缺乏,也許連甲型流感有潛伏期都不知道;第二是責任意識缺乏,連測個體溫這么簡單的事也不肯盡心盡力。再從出了事學生用偷偷帶進去的手機報告家長,然后家長舉報才讓公眾了解疫情的“事后處理”來看,參加這樣一個“神秘”的夏令營要冒的風險也實在太大了。
“嚴格自律”不可能,只能“強化他律”。政府要用法規填補這個管理的真空地帶,使夏令營有明確的管理主體,讓夏令營在法律的陽光下經營:在疫情流行時依法慎辦乃至停辦。非如此,“夏令營”變成“甲流營”這樣的事件必將不斷出現。
-洪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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