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劉進田:中華文明的人權潛能及其世界意義
中新社西安7月20日電 題:中華文明的人權潛能及其世界意義
作者 劉進田 西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導師

世界多元文明基本格局是相互尊重、交流互鑒、和平共處,但文明之間互不尊重、相互睥睨的現象仍然存在,由此引致的沖突此起彼伏,嚴重威脅著世界人權事業。這與中華文明熱愛和平、尊重生命權的價值關懷大相暌違。
聯合國前秘書長科菲·安南在紀念《世界人權宣言》發表50周年的講話中指出:“人權對任何國家來說都不是外來的,都是與生俱來的……沒有人權,就沒有持續的和平與繁榮。”人權對于中華民族和中華文明來說,自然也不是外來的,而是與生俱來的。中華文明有深厚的人權潛能、人權底氣和人權自信,是世界人權事業發展的重要文化活水源泉。

第一,中華文明有別于神本主義和物本主義的人本主義文明特質,為人權提供了主體前提。
中華文明早在兩千多年前的殷周之際就從神本主義文明轉化為人本主義文明。人取代了神的文明主體地位,成為新的文明主體。自此迄今的中華文明都是圍繞著“人”這個主體運演發展的。
早在公元前700多年的春秋時期,季梁就宣示:“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神。”(《左傳·桓公六年》)人和神的地位發生歷史性倒轉。道家在人與物的關系上,反對人為物役,主張人應該“物物而不物于物”。人的地位高于物,而不是相反。《管子》明確提出“以人為本”理念。戰國時期,中華文明形成了三個極為重要的、高揚人的地位的價值理念:“唯人為萬物之靈”(《尚書·泰誓》),“人者,天地之心也”(《禮記·禮運》),“人最為天下貴”(《荀子·子道》)。這些影響久遠的價值觀念,培育了中華文明的以人為本的特質,成為人權的堅實主體根據和內容。
人權生成的價值觀前提,是人的主體性和高貴地位的出現,同時人權的目的也是要以觀念和制度的形式保護人的主體地位和尊嚴。馬克思主義反對現代資本主義“物化”,主張實踐的人本主義,強調以人為本和人民主體,與中華傳統文明的人本精神相互契合,是人權的重要哲學根據。

第二,中華文明以“仁愛”規定人的本質,為人權提供了最為重要的核心價值觀。
人的本質是什么?儒家是用“仁”規定人的本質的。孟子言:“仁也者,人也。”(《孟子·盡心下》)就是說,人的本質是“仁”。而仁的涵義是“愛人”。“樊遲問仁。子曰:愛人。”(《論語·顏淵》)這就是中華文明的仁愛核心價值。
中華文明的仁愛核心價值,是人權的重要價值根據。人權的根本價值意義,是愛人、尊重人、愛護人、保護人、不損害人。仁愛理念為人權提供了價值原則和內容。
怎么愛人,具體內容有兩個層次。一個是“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就是“幫助他人”;另一個是“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不損害他人”。仁的具體化,就是“忠恕之道”。
人權的存在和實現,必須以人的責任和義務為條件。結合了“忠”和“恕”的“仁”,就是人的責任和義務,所實現的正是人的權利。
應該指出,儒家主張的“仁愛”不只是愛他人,同時包括愛自己,即“愛己”“自愛”。
“顏淵入,子曰:‘回,知者若何?仁者若何?’顏淵對曰:‘知者自知,仁者自愛。’子曰:‘可謂明君子矣!’”(《荀子·子道》)仁愛的涵義是“自愛”。仁愛的秩序是由“自愛”而“愛人”。“自愛”包含著對自己利益的重視。原始儒家并不否定個人利益,從未把人的感性欲望貶為原罪。中華文明對“自愛”和利益的重視,是同人權觀念相契合的。
第三,中華文明“民胞物與”的博愛情懷,為人權提供了人道主義根據。
中華文明中的“仁愛”具有人道主義關懷。當代新儒家代表人物之一的牟宗三先生說,孔子是魯國人,但孔子講仁,不是只給魯國人講的,也不是只給中國人講的,而是給全人類講的。可見,儒家主張的仁愛,是全人類的共同價值。
在“萬物一體”世界觀的背景下,“仁愛”理念的人道主義結構,是由“愛己”推出“親親”,由“親親”推出“愛民”,達到“泛愛眾”“四海之內皆兄弟”的人道主義博愛精神。墨家主張“兼愛”的人道主義理念。北宋哲學家張載提出著名的“民胞物與”命題,主張應視天下之人皆如兄弟,天下之物皆如同類。
中華文明這種突出的人道主義精神,構成人權的人道主義價值根據。因為人權具有跨文化跨民族的普遍性特質,所關懷的是類體或個體。人權是全人類步入現代化社會的普遍性追求。文化雖說多元,但其本質都是人化,因而都具有人權的內在根據和潛能。

第四,中華文明“協和萬邦”追求和平的價值取向,是人權的世界秩序顯現。
中華文明的“仁愛”價值理念體現在國際關系和世界秩序上,主張“協和萬邦”,追求世界和平。中華文明的人本主義特征,也可以說是一種非宗教特征。因而中華文化在國際之間不會把不同民族國家劃分為選民和非選民、神國和異教國、文明人和野蠻人、自由民主國家和“邪惡軸心”國家,從而導致沖突和戰爭,破壞和平。中華文明由于在民族國家間不做這樣的劃分,所以能夠把國內的仁愛價值理念推展到世界,形成“協和萬邦”、和平繁榮的世界秩序。
《尚書》主張:“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邦。”這就是要求在把自己的國家治理好的同時,進而使各國都團結和諧起來。
“協和萬邦”,世界和平,既是人權的體現,也是人權實現的社會條件。“協和萬邦”的出發點是“仁愛”和人權,其落腳點也是“仁愛”和人權。
綜上所述,中華文明的人本主義特征、“仁愛”價值理念、“民胞物與”情懷、“協和萬邦”世界秩序,體現著人權的深厚潛能和發展前景,亦體現著中華文明人權理念跨文化、超時空的世界普遍意義。
在中國式現代化過程中,中華文明致力于把人權的普遍和特殊、理念和制度、道德和法律、群體和公民、權利和義務更好統一平衡起來,開創人權文明新境界。這無疑是具有世界意義的偉大事業。(完)
作者簡介:

劉進田,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陜西省教學名師,全國模范教師,西北政法大學文化與價值哲學研究院院長,馬克思主義學院馬克思主義理論一級學科首席專家。主要研究方向為馬克思主義文化哲學、價值哲學。在《哲學研究》《哲學動態》《社會科學輯刊》等發表論文190篇。出版個人專著《文化哲學導論》《人本價值與公共秩序》《心靈的尋索》等8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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