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7月7日電(記者 梁波)記者7日上午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自6月10日開展全省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專項執法大檢查起,截止目前,發現存在不達最低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217戶,涉及職工7244人,涉及金額114.3萬元人民幣。
山西省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四大類別,分為640元、710元、780元、850元四個月標準。
據了解,對存在問題的企業,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已向其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已經補發不達最低標準部分工資的企業196戶,對在規定期限內未整改的21戶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共處罰金63萬元。對檢查中發現的拒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這次專項檢查,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對新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宣傳不夠深入,一些企業,尤其是一些私營小型企業至今不了解最低工資標準的具體內容;其次是最低工資標準落實較困難的用人單位仍然集中在商務服務、居民服務、批發零售、倉儲等行業;三是在中小企業中仍缺乏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四是部分企業管理人員守法意識淡薄,對增加職工工資思想認識不夠。
“由于勞動力市場存在供大于求的客觀事實,一些企業主及管理人員片面追求利潤最大化,沒有隨著企業經驗交流會效益的提高而增加職工工資。”他還表示。
這位負責人稱,下步工作一方面將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等基層組織作用,將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傳達到每一戶企業,讓所有用人單位都做到有章可循;一方面通過開展勞動保障書面年度審查、舉辦企業負責人和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人員法律法規培訓班等形式,及時宣傳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的意義及具體標準等相關法律規定;再者是在今年的執法檢查中,我們將按照有關規定,把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作為對企業檢查的重點內容,督促企業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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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巫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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