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九日電 中國央行九日發布《同業拆借管理辦法》,擴大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范圍。信托公司、保險公司等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首次被納入同業拆借市場申請人范圍。
這是近十年中國最重要的同業拆借管理政策調整。中國官方認為,擴大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范圍,有利于促進資金供給和需求主體多元化,增加同業拆借交易的活躍程度,亦可通過市場競爭機制逐步實現市場分層有序發展。
與以往管理政策相比,本次政策調整還簡化了期限管理的檔次,適當延長了部分金融機構的最長拆借期限,并放寬了絕大多數金融機構的限額核定標準。調整后同業拆借限額核定分為五個檔次:中資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政策性銀行為主要負債的百分之八,外資銀行為實收資本(或人民幣營運資金)的兩倍。
減少管制、鼓勵創新是央行推動金融市場發展的基本政策取向。截至二00六年末,同業拆借市場參與者達到七百零三家,是市場建立之初的十四倍;年交易量達到二點一五萬億元,是市場建立初期的十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