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27日電 對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專項整治,其中一個內容是“禁止和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江解釋,這個規定也包括保健品。
李長江在國務院新聞辦今日舉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在這次專項整治中,明確規定了不允許專家、公眾人物對藥品的性能進行廣告的宣傳,這也包括了對保健品。因為藥品的功能是由醫生開處方、開藥,而不應該通過公眾人物或者專家大肆宣傳,這樣的宣傳誤導消費,這也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負責任的態度。(據中國網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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