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23日電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中央企業在進行利潤分配時應該上報國資委。在日前下發的《關于支持配合監事會依法開展當期監督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國務院國資委表示,涉及中央企業戰略規劃、重大投融資、改制重組、產權轉讓、薪酬分配、利潤分配、重要人事變動、安全生產事故等重大事項,均應及時報告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而監事會為國資委下屬機構,由國務院直接派出,代表國家對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狀況實施監督。
而在之前召開的“2007城市國資論壇”上,國資委研究中心有關專家也表示,應該由國資委來主導國企的分紅。“出資是為了收益,如果國資委是出資人,那么出資人收取紅利是正常的。”有關國資專家表示,很多地方國資委的出資人職責并未落實,往往成為地方黨委政府行使管理職權的平臺,甚至出現新的政企不分、政資不分和政市不分。(陳筱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