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質管理規則》,要求基金銷售人員在限期內“持證上崗”。同日還發布《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自律管理規則(試行)》,規定對“基金評級”的機構,必須滿足注冊資金500萬元等8項條件。一天連出兩新規,約束“賣基”及“評級”,意義何在?這將對基金市場及基民投資帶來什么影響?基民買基有啥注意事項?壹財經記者進行了調查。
新規摘要
銷售人員資質,6月底前須上網公示
《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投資基金銷售人員從業資質管理規則》(以下簡稱《銷售規則》),是專門針對基金銷售人員制定的從業資質規范。要求基金銷售人員在宣傳推介基金、進行基金理財咨詢時的“持證上崗”。
其中,對基金公司的要求與現行從業人員資格管理體系相同,即必須取得執業資格;對證券公司、商業銀行、專業基金銷售機構和咨詢公司則按照分級管理的方式——從事基金銷售業務管理的人員取得執業證書,而從事基金宣傳推介的人員則取得基金銷售從業考試合格證書。
《銷售規則》還提出了基金銷售人員達到資質要求的寬限期,基金管理公司為半年內,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和專業基金銷售機構為一年;商業銀行為兩年。
按要求,基金銷售機構須在2010年6月底以前在本機構網站,公示所有基金銷售機構具有資質的基金銷售人員名單,并將名單報送中國證券業協會。而同日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自律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自律評價規則》),則主要對“基金評價”進行約束——申請進行基金評價的機構,必須滿足注冊資本不少于500萬元等8項條件。
記者調查
老人買基被誤導,10萬本金遭腰斬
《銷售規則》專門針對基金銷售人員制定從業資質規范,那么現實中有沒有投資者被無資質的基金銷售人員“誤導”的現象?記者調查中,還真發現這樣的典型事例。
南京基民余老先生,2年多前到一家股份制銀行去存款。剛好當時基金漲得好,柜面人員熱情向他推薦,余老先生也興沖沖購買了大批的股票型基金。沒想到剛漲沒多久,就遇到股市從6000多點跌下來,余老先生投入的10萬元本金幾乎“腰斬”。
昨天,回憶起這段經歷,他告訴記者:“我真是跌怕了,一直到1600多點都不敢進。”余老先生介紹,購買基金時,哪有什么人給他出示從業資質,也沒人給他介紹股票型基金的注意事項,以至于他當時對股票型基金哪怕再跌、也必須要有一定倉位這種常識都不知道,還埋怨基金公司“為什么大盤跌成這樣,我的基金還不把股票清空賣光”。
南京一銀行理財經理王女士介紹說,兩三年前,基金銷售和保險銷售等作為銀行的中間業務,柜面人員也是有任務的,因此有人就會盲目給客戶推薦。不過隨著前年以來證監會、銀監會不斷出臺規范銷售的規定,現在銀行都開始自覺對基金銷售進行規范。以工行為例,目前投資者買基金都得到理財部門而不是柜面,而且購買前需進行風險測試。
記者了解到,相關資格的考試有一定難度,譬如王女士所在的理財部門,盡管人人都有證了,但最長的考了兩三次才過。統計數據也顯示,截至2009年年底,約有48.13萬基金銷售人員報名參加考試,通過考試的有11.66萬,其中大部分為商業銀行的基金銷售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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