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評價新規出臺
基金業開展“捕鼠”行動
11月17日,中國證監會頒布《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為了防止投資者被短期、頻繁的基金評價結果誤導和注重對基金的長期評價,《辦法》明確,基金成立不到三年不能參與評價。
中國證監會3月公布修訂后的《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了對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的監管。5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張野因“老鼠倉”被證監會調查。隨后,證監會對張野實施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11月,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劉海、韓剛和景順長城基金公司基金經理涂強又因涉嫌“老鼠倉”被稽查。
點評:
天相投資顧問公司董事長 林義相:過去投資者對基金的評價,更多的是關注其凈值的短期波動,而這并非評判基金投資水平的根本;饍糁档亩唐诓▌庸倘恢匾,但是這并不能完全反映基金可持續發展能力等綜合水平。因此,通過制訂基金評價管理辦法,可以引導投資者更多地關注所投資基金的投資對象,而非其凈值的短期波動;關注其投資對象是否真正建立起具有社會責任的企業價值標準,是否具備技術創新能力等等,從而鼓勵基金進行長期價值投資,并引導基金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這將有利于發揮資本市場對經濟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劉俊海:基金業老鼠倉現象泛濫,甚至會引發廣大投資者對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從業人員誠信度的全面懷疑。這對于以專家理財、投資組合為賣點的基金業來說無疑會是一種重創。基金業開展“捕鼠”行動,可以清理市場,重樹市場信心。同時也希望基金業以壯士斷腕、刮骨療毒的勇氣,從完善公司治理等多個層面根治老鼠倉現象。
立立電子成為首家募集資金到位
但上市申請被否公司
4月3日,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公告,已通過“會后事項發審委會議”否決了立立電子的上市申請。由此,立立電子成為中國證券史上首例“募集資金到位但上市申請最終被否”的公司。立立電子上市被否,原因在于其在2002年部分股權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權屬糾紛的不確定性。
點評:
安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 高善文:這是首個募集資金到位后企業把資金“吐出來”的案例,是我國股票發審制度一個象征性的事件,表明發審制度更加嚴格、規范、透明。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有一批好的上市公司,資本市場才能長遠發展。因此,在發審層面上有必要嚴格控制,而這個控制要落到實處而不能流于形式。立立電子案例的產生,說明我國發審制度建設和執行發展到了新的階段。
IPO暫停9個月后重啟
新股發行體制進一步完善
6月10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公布《關于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完善詢價和申購的報價約束機制,杜絕高報不買和低報高買,同時網下網上渠道分開、網上申購設置上限,以提高中小投資者的中簽率。
《意見》實施后,A股市場IPO在暫停9個月后重啟。6月18日,桂林三金藥業正式獲得證監會批文,成為自2008年9月以來第一家獲準新股發行并在中小板上市的公司。之后,四川成渝成為IPO重啟后首個在滬市上市的企業,中國建筑成為今年融資額最大的公司,光大證券成為今年第一家獲得上市資格的券商。
點評:
國泰君安研究所所長 李迅雷:對于資本市場來說,IPO重啟是非常重大的事件。證券市場絕不僅僅只有投資功能,還應該有融資功能,如果長期關閉融資渠道意味著市場并不健全。此外,新股發行適度改革推進了發行的市場化,這一市場化的方向還需繼續推進。
楊彥明成“證券業死刑第一人”
6500多萬元贓款去向成謎
被稱為中國“證券業死刑第一人”的原中國長城信托投資公司北京證券交易營業部總經理楊彥明12月8日被執行死刑,但6500多萬元贓款的去向仍是一個謎團。此案從一審、上訴、發回重審、再上訴,歷時五年之久。
點評: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研究生院副院長 李曙光:在金融業犯罪中用死刑相當少見,一般是兩個原因:一是數額巨大,二是社會影響大。對于楊彥明一案我們應更多地反思制度問題。那么多資金是怎樣被一個人在陽光下轉移的?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說明制度還存在漏洞。另外,這個案子拖了這么長時間,說明法律問題不夠清晰完善,刑法的適用性面對數額越來越大、情況越來越復雜的金融犯罪已力不從心。我們無論從體制還是從法律上都應該亡羊補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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